公民的哪些收入可以免税

税法规定,公民取得的以下 9 类收入可以免缴个人收入调节税: 1.省、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科技、文化成果等奖金和个人参加国际比赛

所得的奖金。

  1. 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2. 在国家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存款的利息。

  3.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 保险赔款。

  6. 军队官兵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金、离休工资、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

  8.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