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所

亦称劳动教养管理所,指对违犯法纪而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

的人决定劳动教养、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所和机关,是改造犯人,造就新人的特殊学校,也是特殊事业单位。它既不能与一般农场和工厂设在一起, 也不能同劳动场所混合。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管辖,人民检察院对其活动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