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来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几乎人人皆知并希望变为现实的名言。此言何以提出?溯其源,公元前 522 年,波斯国王冈比西远征埃及。米地亚的祭司高

墨达乘机举兵发动政变,以免税 3 年和不服兵役为号召,得到了人民的拥护, 夺取了王位。但是高墨达政权很快被王室贵州大流土联合其他奴隶主结成的“7 人同盟”镇压下去。随后,“7 人同盟”开会商议:新政权该选择什么政体才能巩固统治?7 人分成 3 派。欧塔涅斯一派主张实行民主政治,他列举了前国王冈比西独裁统治的弊端后提出,君主恃权产生骄横,由骄横发展到为所欲为,任意诛杀忠良而不通过法律的审判。最后,他说:“人民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它的最美好的名声,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