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公司

在公安机关主管和指导下,专门为客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特殊企业。保安服务公司应客户要求,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有偿安全服务,自负盈亏,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其业务范围主要有:(1)提供门卫、守护、内部巡逻;(2)为展览、展销、营业性文体活动提供安全服务;(3)为客户押送现金、贵重物资和危险物品;(4)为个人住宅提供安全服务;(5)承担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和咨询;(6)经销或提供各种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器材;(7)应客户要求并有能力承担的其他安全服务项目。这一新事物是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产物,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健全社会安全保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