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新篇》

太平天国后期著名领导人洪仁玕的重要著作。洪仁玕游历香港数年,直接参与太平天国领导工作后,以其在港所接触的西方资本主义政治法律思想及经济观点为指导写成本书,作为重振太平天国的纲领。本书的政治主张中有“用人”与“设法”两个内容。“设法”即制定法律制度,也就是“一以风风之,二以法法之,三以刑刑之。”“风风类”主张“自上比之”及“立牧司,教导官亲自教化”等办法,革除陋俗和腐败的生活方式。“刑刑类” 主张善待轻犯,对重犯也不用苛刑而用大架吊死,不应无罪株连,对罪犯要教育感化使其走上正路,对百姓“应先教以天条,而后齐以国。”在“法法类”中,洪仁玕阐明了立法的重要性,强调立法者必须具有一定知识,提出立法的基本原则。本书作为太平天国后期带有浓厚资本主义色彩的纲领性文件,所阐述的政治法律思想,在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