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进展

1973 年,中国派代表团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领导机构的会议。1978 年中国再次派代表团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总部。1979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派代表团访华。1980 年初,中国正式成立国家专利局,业务日益扩大。1984 年 3 月,中国通过了专利法,1985 年付诸实施。申请专利的案子1985 仅 14372 年,1990 年达 41469 年,增加了 188.5%。中国专利制度的成功不仅表现在申请人数的增加,而且还表现在外国人的申请也不断增加,1989年,申请发明专利的外国人占 50.8%,这说明外国人对中国的专利制度的信心。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商标局就建立了。自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注册的商标急剧增加,1979 年底为 32589 件,而今已达到了 30 万

件,相当于过去的 10 倍。这表明人们对在法律范畴内保持商标的信心在增

加。中国的商标法是 1982 年通过、1983 年 3 月 1 日付诸实施的。目前,中国正在考虑进一步修改商标法。

1991 年 6 月,著作权法付诸实施。1991 年 3 月 24 日,批准了计算机软

件保护条例,1991 年 10 月 1 日付诸实施。这为有效保护版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80 年,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5 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 年又加入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中国不仅签署了这些条约,而且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的关于巴黎公约的重要会议。中国为了发展国际知识产权事业,不断作出有意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