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家》

古希腊哲学家、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著。本书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法治学说,认为“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法治应在优于一人之治”。这是因为法治比人治理智公正;法治比人治正确高明;法治比人治稳定可靠。本书确定了法律的定义、目的、作用和分类,阐述了法律与政体,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教育等方面的关系。本书提出“最好的政治团体必须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因为极富和极贫的人们都不愿顺从理性的引导, 前者常逞强放肆而犯重罪,后者则往往懒散无赖易犯小罪。本书认为最好的政体应由议事、行政、审判三要素构成,行政和审判机构都能服从议事机能。本书还论述了部门法的有关理论:在刑法方面论述了犯罪的根源、犯罪的种类和相应的救治方法;在诉讼法方面,论述了陪审制、审判程序、判决方式等问题;在民法方面论述了财产所有权、债权继承权等问题。本书是西方法学的奠基之作,后来西方的绝大多数法律学说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