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各种奇法

1824 年的英国流浪法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合或沿街乞讨应判罪;违者

以游手好闲、妨碍治安罪论处,罚款 5 英镑。但是,经过允许沿街或挨家挨户进行慈善募捐者不违法。

猎取、杀死或企图猎取、杀死私人水域中的鱼类,应算违法。白天垂钓

(日出前 1 小时至日落后 1 小时)罚款 50 英镑。在白天猎取或杀死鱼类者,

罚款 20 英镑。

1968 年颁布的盗窃法规定,任何人途经乡间,采蘑菇、鲜花、水果或任何野生植物的叶子,只要不拿去出售,不构成盗窃罪。但如果弄走整棵植物、挖掉一株树或灌木,或采摘正在栽培的植物,构成犯罪。

1880 年汽车刚被引进英国时,人们视之为有极大危险的怪物;于是产生了四英里限速法。该法规定:一名手执小红旗的交通管理员必须一直走在汽车前面,车速每小时限定在 4 英里之内,此法已于 1886 年废除。

在英国,如发生有人畜伤亡的车祸而不报告警方,被视为犯罪。1930 年的道路法规定,在公路上随地乱倒车,将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