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凌驾名报之上的“外行创意”——《日刊新爱媛》不将报业列人事业范畴

坪内接收《日刊新爱媛》的情形如下:

1971 年,坪内因受四国银行之托,接收了高知重工、开成造船、永宝造船三家公司,且与四国银行有密切往来。1975 年底,爱媛县当局向坪内请求道:“我们希望把水利权属高知县的仁淀川河水引到松山市来,而两县已有多次官方交涉,但始终没有解决问题。是否可请坪内先生与四国银行会氏交涉此案?”当时四国银行经理正是商知县的港湾委员长。

水利权的问题很快解决了,但银行经理也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要坪内接收《新爱媛》这家地方报纸。此时提出,使得坪内无法断然拒绝。

爱媛县的地方报,源自百年前的《爱媛新闻》,当时还有其他很小的地方报,但都不能和爱媛新闻相提并论。新爱媛只是其中之一,发行量是 18000 份,读者分布在爱媛县南部的宇和岛市附近,经营团体力高知新闻社。

于是坪内向爱媛新闻的高桥工社长(当时的职务)请教他对《新爱媛》的看法。

“‘你尽管去做,根本不必顾虑我!”高桥的口吻带着极大的讽刺,仿佛在讥笑我一个外行人也想办报纸。在这种状况下,我决心接下报社,井将报名由《新爱媛》改为《日刊新爱媛》。爱媛新闻界对我的决定十分惊讶, 事后且大事诽谤。

“例如有当地的大财主竟把我说成流氓,井将此恶言散布在东京报社和银行。这种行径不仅惹恼了我,也使我的员工忿忿不平。甚至员工们动员全家以为反击,事实上,我的本行在造船业,新闻根本不在我预计的事业范畴中。当然,妥善经营报业仍然可以获利,但其利润又如何能与造船业相比拟?

“但新闻事业乃爱媛新闻的本业。它拥有社员 500 名,平均年龄 40 岁,

出报量 21 万份。而日刊新爱媛出报 5 万份,员工只有 50 人(注:正规社员)。” 它虽未列入我的事业项目中,但只要我决定做,就一定要赢过爱媛新闻。对方与我竞争的过程中,采取了恶言中伤的手段,不料此举反燃起了我们的斗志。人只有在这种状况下才会发挥其竞争力,如果对方以哭泣的方式求助于你,你必不忍陷他于危急。”

每提到《日刊新爱媛》对抗《爱媛新闻》的事,坪内的口气总十分激动。但他一再强调“报业经营算不了事业”,他只是以事业家的观点来谈“竞争”。他始终认为“外无强敌者必亡”——那份志气、坚定、自信、忿怒、不服输的心,多么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