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干部兼任数十项社的事务

前述超合理化电影院所在的松山国际大厦的建设,也是佐伯的另一件大事。该大厦完成于 1977 年。坪内在 1972 年向佐伯提出构想,从构想到完成

这期间的准备共计 5 年。

在同一大厦中分设若干电影院,全家同来时。小孩可在 A 馆、父亲在 B 馆,母亲在 C 馆,各投所好,皆大欢喜。看完电影后,可在大餐厅聚合,共进餐食。一个老少咸宜的电影百货公司始终是佐伯的梦想。而今这个梦想竟与坪内的意图不谋而合。

但在实际行动上,问题接二连三地出现。首先坪内要求“考虑制作一个人操作的放映机”。然而,四个电影院得有 10 名技师,因为一部电影约有

25 盘带子,技师人数不足。放映根本免谈。但坪内却轻松地说:“把影片全部接成一支带子,不就结了吗!”

正当佐伯为此头痛不已时,坪内告诉他:“这个不用你伤脑筋,去委托专家就可以了。钱多少都不成问题。”结果,在亚西欧电机分公司与意大利技术合作下,终于成功地开发了期待中的机械。

**“老板委任办事的人,向来自重于他是否热爱这份工作。唯其如此, 方能不怠情。**拿我本身来说,一年 365 天全不休假。因为我热爱这份工作, 这种愉快的忙碌,使我忘了更年期的烦恼。”

佐伯身兼数十项社的事务,除造船部门,观光部门一切事务也须与他商榷,由他负责的会社业务计有 5 处。虽然名为推广部长之衔,而大众传播业务也由他一手包办。

他虽然身兼数十项社的业务,领的薪水只有奥道后温泉观光巴士总经理一份的薪资。在来岛集团中,“格”与“位”的问题并不存在。当然每一社都有社长或专务头衔者,实际上由三号、四号人物负责的例子却极多。坪内对这种“组织破坏”有如下见解:

“在本集团中,不可能有干部极精炼、却无法培育部下的情形出现。在某些大企业中的部课长,十分忧心部下强过自己,因而不愿提拔后进。但在本集团绝不容许有这种事。

部下不能成功,你同样得不到认可。凡入本社二年者,即安排但任普通公司中课长的事务,课长也同样要做干部级事务,在来岛集团中多的是高度不易克服的事务。”

入本社两年,即安排担任普通公司中课长的事务,如足立正积。他原是日刊新爱媛广告课员工,但他并非只负责拉广告,他还必须对宣传题材去芜存菁。除涉及高度政治性判断外,在实务上佐伯对他采取完全信任态度。因此,其工作相当于一般课长。佐伯因兼日东企划(广告代理商)社长,常顺事出差东京。大阪,所以常由足立正积担任“代理社长”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