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当局接连打出几张“牌”

如果说在 1982—1984 年中英谈判时,英方自己觉得可打的“牌”不多的

话,那么 1989 年 6 月以后,英国领导人则觉得有许多“牌”可以向中国打来。如“民意”、“信心问题”、“居英权计划”、“两局共识”、“人权法案” 等。

其中,所谓港人的“信心问题”和新的“民意”,成为英方最得力的“王牌”。因此,英国政府抓住所谓香港市民“信心危机”和“民意”问题大做文章。

北京政治风波后,相当多的香港民众对香港未来的前途产生了某些疑虑。当时香港市民到中银集团所属银行大量挤提存款,人才外流陡增,反映了这种心理状况。6—9 月间不断提出的在海外购地重造香港的建议、设想, 也部分地反映了港人的一时心态。

英国领导人对此大加渲染,并夸大为“信心危机”。同时,英国政府趁机把自己扮成港人利益的代表者。撒切尔夫人宣称“我们第一位和最大的事情必须是关心香港人民”。杰弗里·豪 1989 年 6 月 6 日在国会下议院的讲话

中也说,英国政府“正在紧急地考虑还能采取什么步骤来保证和维护 1997 年后香港的自由和生活方式”。

中国政府反击英方说,由于种种原因,香港有许多人产生了一些疑虑和误会,这是可以理解的。造成当前香港信心问题的重要原因,是英国方面一些不负责任的行动。英方还纵容极少数人利用香港进行颠覆中国政府的活动,对香港的繁荣稳定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英方对于香港的信心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①

英国领导人认为香港现在有了新的“民意”,于是就以港人利益维护者面目出现,要求加快香港民主进程,寻求更大程度的自治等,甚至挑战中方, 包括在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最后阶段,进行公开干预。

这时,港英政府打出一张“两局共识”牌。

按照邓小平关于香港民主化进程应当循序渐进的原则,基本法草案曾经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局议员每届 60 人,其中第一届直选产生议员 20

① 《人民日报》1989 年 10 月 9 日。

人,1999 年的第二届直选议员 24 人,2003 年的第三届时直选产生议员 30 人。但是,在港英当局的支持下,香港行政、立法两局提出了一个旨在加快立法局直接选举步伐的“共识”方案:1991 年立法局首次引进直接选举议员, 而且直选议员人数为 20 人,1995 年增加到 30 人,1999 年增加到 40 人,而

到 2003 年全部议员都将由直选产生。

从 1989 年 7 月开始,英国政府不断干预属于中国内政的基本法起草工

作。7 月中旬,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敦促中国推迟颁布预定于 1990 年 4 月由全国人大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政府对英方这一不合理的要求理所当然予以拒绝,决定按期颁布基本法。7 月,香港负责监督基本法起草进程的最高官员、常务司巴里·威格哈姆赴伦敦同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英方成员麦若彬、保罗等举行一系列会议,讨论了 1997 年后中国政府在香港实行戒严、驻军、政治改革的速度和人权等问题。

8 月 14 日,港英政府专责处理香港过渡期事务的常务司屈珩,公开批评基本法草案。

  1. 月 17 日,多名港府高级官员(包括一名本身是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成员

的官员),就解放军 1997 年进驻香港问题发表谈话,说中国主权无需以驻军香港来体现,中共不应派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据联合联络小组英方人士讲, 港府高官尤其是屈珩的讲话,旨在引发香港大众发表意见,让英方提出的一套得到民意支持,免遭人指责为英方单方面的意愿。①香港一些人士指出,屈珩的讲话充分反映了中英双方在基本法若干问题上的歧见,屈珩想利用舆论,向中国方面施加压力。

港府常务司屈珩和其他一些官员关于基本法的这番言论,立即激起了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 8 月 19 日发表谈话指出,香港特区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不容任何外国进行干预。然而,一些英国官员近来对基本法起草工作横加指责,粗暴干涉,甚至违背

《联合声明》的规定,提出中国不要在香港驻军的荒谬主张,干预了中国内政。发言人要求英方立即停止上述错误做法。②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压制了英方企图对基本法起草大加干涉的势头,使广大港人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参与基本法草案咨询工作。

在一段时间里闹得很凶的是所谓“居英权”风波。这场风波可以说源于英国 60 年代以来的国籍法。 1962 年,英国颁布《英联邦移民法》,宣布撤消香港公民以及绝大多数其他英殖民地和英联邦公民自由进入英国和在英国居住、工作的权利。 1981 年颁布的英国国籍法,又把香港居民身份规定为“英国属土公民”,同样没有居英权。按照中英联合声明所附英方备忘录的规定,凡 1997 年 7 月 1 日以前出生的香港人,可以领取“英国属土公民护

照”,并在 1997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继续使用这种护照,但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更没有居英权。港人对于英国国籍法极其不满,认为是对他们的种族歧视。他们强烈要求英国政府重新赋予香港公民以居英权。

卫奕信担任香港总督以后,支持港人争取居英权的要求,呼吁英国政府修改国籍法。但是,英国政府坚持不修改国籍法,不愿意重新给予港人居英权。

① 香港《星岛日报》1989 年 8 月 17 日。

② 《人民日报》1989 年 8 月 20 日。

1989 年北京政治风波之后,香港居民申请移民数量剧增,港人要求英国政府赋予自己居英权的运动空前高涨,香港总督及两局议员也加紧了说服英国政府修改国籍法的活动。在这种背景下,撒切尔夫人等开始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变通国籍法。

英国政府面对港人强烈呼吁重获居英权的压力,一方面允诺将有“较大的灵活性”,考虑修改国籍法以让少部分特殊的香港人士获得居英权,另一方面试图把这个问题“国际化”,即所谓寻求国际援助。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在 6 月 14 日召开的下议院会议上和 7 月初访问香港时,两次说明了英国政府这方面的计划。8 月 21 日,撒切尔夫人复函香港立法局首席议员李鹏飞时又表示将继续寻求国际援助。为此,她曾向欧盟各国提出这个问题,并曾与美国总统和加拿大、澳大利亚两国总统分别展开双边接触。10 月中旬,英国使这一问题“国际化”的活动达到高潮。英国把港人国籍等问题带到在吉隆坡召开的有 49 个国家参加的英联邦首脑会议上进行讨论。与此同时,香港总督卫奕信在访问美国期间,与美国有关部门讨论拟订一项多边的“移民保障计划”。

1989 年年底,英国政府正式宣布改变部分香港居民国籍。对于英国单方

决定给予部分港人居英权的错误作法,中国政府给予了严厉批评。12 月 30 日,外交部发言人就此事专门发表谈话指出,英方这一做法,严重违反了它自己在联合声明中的庄严承诺。英国政府的决定已经在香港居民中引起相当的混乱,显然不利于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因此,“中国政府要求英方以大局为重,改变上述错误做法,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后果。”外交部发言人最后声明,“中方保留对此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在 1990 年英国国会通过《1990 年英国国籍(香港)法》后,中国政府重申上述立场,表示不能接受。

英方打出的又一张新“牌”,就是“人权法案”。伦敦当局的意图是, 要趁 1989 年后的“良机”,迅速推出“人权法案”,以便在 1997 年以前,

根据这个法案来任意修改或废除香港的一些现行法律,使 1997 年以后实行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被架空。 1990 年港英政府抛出“人权法案”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立即发表谈话,批评英方的“人权法案”完全违背了中英联合声明关于香港法律基本不变的精神,必须停止实施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