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胞:“港督专制”可以休矣

说香港,道香港,说不尽的是香港的繁华,道不完的是香港的神奇。可是当我们体味着这满目的繁华,惊叹着这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感慨着“何幸而为香港人”时,掠过心头的也有一丝悲凉。香港人创业的激情和香港人对政治的冷漠同是举世闻名的。它们似乎矛盾重重却又实实在在地伴随着香港风风雨雨百年之久。香港人潇洒,香港人狂妄,因为香港人享受着世界一流的物质生活;香港人富有,他们可以一掷千金甚至挥金如上。然而,香港人无奈,香港人悲愤,因为香港人在这块殖民统治的土地上毫无自主权和发言权。遥遥万里之外的英国王室和政府掌握着香港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绝对控制权,政治生活的悲歌,让香港人哀叹“何不幸而为香港人”。

港英当局是讳言“殖民统治”一词的,他们在时刻标榜着“非殖民化进程”,可是事实却是香港的政治制度 150 多年来并没有什么变化,堪称英国早期殖民统治制度的活化石。有人曾说:如果第一任港督璞鼎查活着重临香港,他一定可以发现香港政府的基本构架仍是他在位时的老样子。这话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虽然 100 多年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 迫于内外各种压力,港英当局有限度地扩大了政治参与范围,吸收了一些华人“精英”参加政府或政治事务,并建立了咨询渠道和网络,但仍无法改变其殖民统治的本质:香港政府的权力不是来源于香港人民,而是来源于英国王室和英国政府。所有权力集一身的港督就是英政府在香港的代言人。

香港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而这片神奇的土地却不是属于香港人的。在1092 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比比皆是的是香港人,而看一看香港的政府体制, 才会真正懂得在这里实际上没有港人的立锥之地,但英国人并不承认这一点。然而,香港政府的正式文书中白纸黑字,真真切切地写着:香港的政府体制划分为二级,第一级是中央政府,第二级是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第三级是区议会。香港何来“中央政府”呢?香港总督、行政局、立法局和以布政司为首的行政部门就是香港的中央政府吗?香港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吗?香港与英国没有任何关系而算不得英国的殖民属地了?勿说荒唐,勿说滑稽。100 多年来英政府就是一直在玩弄这种巧妙的把戏。

总督,在香港是“权力仅次于上帝的人”,根据港英殖民统治的根本大法《英皇制浩》和《皇室训令》,英皇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而港督则是英皇在香港的全权代表。港督由英皇根据外交及联邦事务大臣的提名任命,总揽香港的行政、立法大权,并兼任驻港英国陆、海、空三军司令长官。港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无冕之王”,他行使皇室委任的种种特权:以政府首脑的身份主持行政局和立法局的会议,各种条例草案经总督批准后才可以成为法律;所有在香港实行的政策决定,都必须经过总督批准;拥有任免官员和议员的权力;享有特赦权,即对判刑的任何罪犯,总督都有权给予赦免;代表英国王室拥有香港土地的处置权;有权获得驻港全体英兵的“服从、援助和帮助”⋯⋯在香港,港督是一个真正的凌驾于一切之上的人物,其他任何

个人与机构都无法与之平起平坐。第二十二任港督葛量洪在他的回忆录中曾深有体会他说:在英国管辖下的香港,“总督的权力仅次于上帝。当他抵达每一处地方时,人人都要起立。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遵从他的意愿。” 香港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以总督为首的政府高级官员手里,他们只对英国王室和政府负责,而站在他们身后的是实力雄厚的英资财团。广大的香港人民既不能罢兔他们,也无法监督他们。在香港有一句流传广泛的老话:“实际统治香港的是马会、恰和、汇丰及总督府。”

当然,也不可否认香港的法律对于香港的稳定和繁荣所起的作用。香港的法律多而且具体,举凡保障社会秩序,界定权利责任,调节经济活动,监督官员廉政,管理公共交通,维护环境卫生等等都有法可依,可谓面面俱到。但香港的法律在涉及到居民的政治权利时,却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即多半不是保障居民的政治权利,而是限制这种权利。例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明文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的自由,而香港的法律却没有一条从正面规定居民应该享有的集会和游行权;再如,“知情权”本应是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但香港却没有任何保障居民“知情权”的法律,而限制居民的“知情权”的法律涉及面之大,限制之严,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香港这个号称全世界最自由的地方,从法律上来看,似乎并非如此。香港人每日所见所闻, 不是既成的事实,就是势在必行的政策。香港人除了有别无选择的权利外, 就只剩下了不闻不问沉默的权利了。

香港有最高法院,但却不是终审法院,香港的终审法院是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香港法院分三级:初级法院、地方法院、最高法院,层层法院的法官都是由港督委任的;香港没有独立的检察机关,一切刑事案件的检察起诉工作都由律政司署负责,而律政司署却直接隶属于香港总督。“香港总督”, 多么诱人的名字,这不仅仅在于他的薪金在世界上仅低于美国总统,更在于他在这一片繁华乡里享受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但是, 1997 年,历史将掀开新的一页。中国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结束已延续了 100 多年的民族耻辱的历史,香港将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怀抱中走向更加繁荣昌盛的明天,通向这一美丽前程的大道,就是“一个国家, 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提出这一伟大构想的正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

——邓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