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伟大的构想有力的举措
1979 年至 1980 年初,邓小平反复作出“请香港投资者放心”的保证, 这个口头保证对建立信心确有好处,对港人无疑是巨大的安慰。人们非常相信邓小平保证的极大诚意和权威性。但港人尤其是香港的投资者还有更高的要求,期望有一些更具体的东西。他们想了解中国政府对香港前途问题的完整、具体的方针和政策,希望这些方针和政策能够满足他们的愿望和利益。实际上,邓小平在这几年里,一直在考虑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前途问题的方针和政策。
确定思路——“一国两制”
在会见港督麦理浩前后,邓小平己经对解决香港前途问题有了清晰的思路。更确切他说,思路是先从台湾问题上打开的。在中美谈判建交过程中, 台湾问题是其中最棘手的问题。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提出了新的构想。从 1978 年下半年至 1979 年初,他在会见日本、美国、缅甸等国外宾时提出,我们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不作不使用武力的承诺;祖国要统一,但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可以保留原来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可以不动。邓小平在这里提出的,就是后来所说的“一国两制”的雏形。
邓小平没有孤立地构思解决台湾问题的方案,而是把台、港、澳回归祖国问题统筹考虑。 1979 年 1 月 18 日,他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军事委员会特别任务小组议员团时说,台湾回归后,首先它的社会制度不变,它的生活方式不变。他接着指出,我们对待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政策也是如此。就是说,邓小平认为,解决香港前途问题也必须采取回归后保持现状的政策,或者叫“一国两制”政策。
果然,在同年 3 月会见港督麦理浩时,邓小平明确地告诉他:我们把香
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特殊问题来处理; 1997 年后,乃至到下个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
正是根据邓小平有关讲话的精神, 1978 年底成立了国务院港澳办公
室,随后开始酝酿把 1997 年后的香港作为特殊地区处理的具体方针和政策。同“一国两制”构想源于台湾问题一样,对港特殊方针政策的具体化也
与对台特殊政策的具体化联系在一起。
1981 年 9 月底,叶剑英委员长宣布了中国政府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其中提出,国家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 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等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等等。对港政策虽然与对台政策有所不同,但在许多基本政策上是相通的。所以,邓小平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决定依照对台政策的路子,加快制定具体的对港政策。
1982 年 1 月 4 日至 8 日,英国副外交大臣兼掌玺大臣艾金斯访问中国, 中国总理会见了他。艾金斯发现,中国开始把解决香港前途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提出了处理香港问题的进一步政策。
中国政府明确表示,中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但保持香港的繁荣。香港继续保持自由港和商业、金融中心的地位。对此,中国将广泛征求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在吸收港人意见的基础上来修改自己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