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矛盾与冲突

  1. 会计目标的矛盾是国际会计协调的主要矛盾

会计国际化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每一个国家的共同现象。会计国际化的内容,包括会计规范(准则或制度)、会计惯例、会计程序与方法、会计行为乃至会计思想和会计理论等诸多方面。所以,国际会计协调的内容,也同样十分广泛。迄今为止,各协调者所作的努力,大部致力于协调各国的会

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协调固然能带动会计协调的其他方面,但还毕竟不等于会计协调的全部。由前文可见,即便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也刚刚迈出第一步。

国际会计协调的目标是通过协调各国会计准则,使会计成为真正的“国际性商业语言”。但是,在几乎每一个国家都盼望国际会计协调早日实现, 并期望协调为国际经济发展带来更大方便的情况下,为什么协调工作又如此步履艰难,进展缓慢呢?很显然,在强烈的协调愿望背后,每一个国家又都希望不要过分严重地打破本国会计的现有格局。这除了因为会计准则从而会计实务的改辕易辙工程浩大,需要耗费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资财之外,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各自的会计运行目标。在第一章中已经指出,各国会计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环境条件各异而表现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的差异。但是,透过层层现象,我们又发现,在这些差异当中,最根本的是会计目标的差异。诚然,会计准则的差异是导致各国会计及报告标准不一的直接原因,因而,协调会计准则确实是实现国际会计全面协调的一个突破口。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和忽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各国会计准则的制订者及制订方法虽不尽相同,甚至很不一样,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无论由何机构制订,会计准则的制订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一定的会计目标为指导的。所以,各国会计的差异,首先是会计目标的差异。那么,能否以会计目标的协调作为突破口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会计目标植根于各国特定的“土壤”。任何国家会计目标的形成,都是各种环境因素长期综合作用的结果。各国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经济调控方式、政府及社会对企业采取的哲学态度、文化传统等,都决定着各国会计目标必然存在差别。而这些差异,往往又通过法律规章的形式反映出来。所以,要彻底改变一个国家的会计目标,只有两种可能的选择:或者在保持现有的社会制度、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经济调控方式、文化传统、以及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哲学态度的前提下,通过修改与会计有关的各项法律规章,使会计目标从而会计准则等发生转变;或者为了转变会计目标,从而带动会计及报告准则和其他各方面的转变,相应地转变社会制度、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经济调控方式、文化传统以及政府和社会对企业采取的价值取向等,使之与转变了的会计目标相适应。很显然,后一种可能事实上是不存在的。这不仅在逻辑上背理,而且在实践上是每一个主权国家所不为的。至于前一种可能的选择,事实上也是行不通的。环境因素不改变,会计目标的强行转变只能是浮于表面的,不可能在会计实践中成为自觉的指导力量。欧共体第 4 号指令将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揭示所依的“真实与公允观点”推荐给各成员国而未能为各成员国实际采纳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实现会计的协调,最主要的矛盾就是会计目标的矛盾。只要存在这一矛盾,国际会计的彻底协调——更不用说统一——便不可能成为现实。从这一意义上讲,国际会计的协调,只能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企望一蹴而就,只能半途而废。国际会计协调的程度,从根本上取决于各国会计目标矛盾的缓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