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过去的努力

国际会计的协调,一开始就是会计准则的协调。 1904 年在美国圣·路易斯召开的第一届国际会计师大会,就已经开展了国际会计准则问题的讨论。这种讨论也在其后的许多会议及报告中进行。然而,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则是 60 年代才开展起来的。这种协调活动,主要是通过一些国际组织进行的。

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者,既有政府间组织,也有民间会计职业组织;既有世界性组织,也有地区性组织。迄今为止,为国际会计协调作出过或多或少努力的组织主要有: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非洲会计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国际会计职业协

调委员会、美洲会计协会、亚洲和太平洋会计师联合会、欧洲财政经济和会计专家联合会、会计师国际研究社团、国际会计合作委员会,等等。这些协调者或者通过制订政府间政治协议或法规约束,要求其成员国通过各自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条件推行(如欧洲经济共同体);或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制定并发表指导性的会计准则文告,供成员国采用(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这是过去乃至目前国际会计协调的两种主要方式。此外,有关国际性或地区性职业组织对协调者制定和发表的指导性会计准则的认可和推行,也是国际会计协调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都正式认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准则;纽约、伦敦等地的几家世界最大规模的证券交易所,已要求上市的跨国公司必须提供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