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学概况

私学教育,作为民间一种自发性教育,历经宋元明三朝,仍旧兴旺不衰。私学教育分两级,高级阶段的私学是培养人才、传递学术思想和发展文化的重要场所;低级阶段的私学,则多称为私塾,属于蒙养教育,对于教育的平民化和普及化有重要意义。

①高级阶段私学。清政府在建朝之后极力加强君主专制统治,掠制思想和文化,垄断教育,但对于民间传统的私学却未能禁止,私人讲学之风仍然盛而不衰。

《清史稿·儒林传》中记载了孙奇逢、黄宗羲、宋之盛、颜元、李顒、张尔岐、戴震及陈寿祺等数十人的私人讲学事例。实际上各地的私学远不止载入《儒学志》中的那些,而是普遍、大量地存在着。由《儒学志》可见清代私学讲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私人讲学之风繁盛。私学遍布各地,或于书院讲学,或结庐授业。讲学深受读书人欢迎。有的学生“仕至监习而后受业”,有的“学者宗焉,执经之履满户外”,有的“弟子甚众”,有的“教授生徒百余人”。其规模之大,由此可知。第二,教师治学严谨。讲学者有许多为当时著名学者,如孙奇逢、张履祥、张尔岐,大思想家颜元、戴震等。

《儒学传》记载他们:“以讲学为己任”,“以引翼后进为己任”,“每五更起,与弟子论,常至夜分”,“读书其中,无间寒暑”,“遂教授乡里以终其事”,有的“与诸生言修身砺学等”。讲学者淡泊名利,以讲学为毕生事业,师生互相砥砺,关系融洽。第三,讲学内容不拘一格。私学讲学内容演变有以下线索:顺治年间,沿袭阳明之学;康熙年间,由于政府大力提倡, 程朱理学复兴进而取代阳明学;乾嘉年间,汉学之风日盛,不少名儒,如江永、卢文绍、戴震等都广授生徒,教以经史训诂,改变了学术思想。私学发展以至整个讲学内容的演变都与政治背景和文教政策变化密不可分,但内容总的是多样的,有人治经治理,有人治考据,有人兴实学或其他。值得提及的是,一直有人旗帜鲜明地反对作为官方哲学的宋明理学,如颜元设立私学, 并主讲漳南书院,以“实学、实习、实用”的内容方法教授学生。第四,私人讲学影响深远。培养了大批人才,如李塨。王源出自颜元门下;藏镛堂师事钱大昕;江永弟子中戴震、程瑫田、金榜得其传;戴震门人王念孙、段玉

裁、孔广森、任大椿各发展其一学,等等。讲学与著书立说相结合。如颜元“著《存学》、《存性》、《存治》、《存人》四篇以立教”;“张尔岐著

《天道论》、《申中庸论》”;“段玉裁著《说文解字》三十卷”;“陈寿祺“著听颇多,有《尚书大传笺》、《五经异义疏三言》等”。通过传徒授学和著书立说,传递和影响了学术思想,发展了文化。

后来私人讲学多与书院讲学合流,对象则一直以地主官绅士子和文人为主。

②低级阶段私学。数量有限。在民间广泛而普遍地存在的则是属于蒙养教育阶段的私塾(又称学塾)。它分三种①:一是有钱人家聘教师在家设馆传学,专门教授自家及亲友子弟,“坐馆”、“教馆”属这一类;二是私人在家传学,或借祠堂庙宇,或租借他人房舍设馆招收邻近学童就读,“门馆”、“家塾”属这一类;三是地方出资聘师择址建馆教其子弟,也有以家族为单位的,“村塾”、“族塾”属这一类。私塾经费来源主要是村里人和族中人的捐田、捐银集资和捐房,也有乡绅和地方官吏的捐赠等。

从办学形式和水平看,私塾和社学、义学并无很大区别,只是管理上不同,前者由私人经办,后二者由政府经办。至于教学内容和方法,私塾与社学、义学之间就相差甚微了。但是两类学校的办学目的还是有区别的。设立社学和义学的出发点在于把广大儿童教育成“安身良民”,为巩固阶级统治服务,教育普及则在其次;而私塾则是为广大儿童提供启蒙教育机会,初步地、有限地满足民众的一些教育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