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理学的思想

程朱理学在明清被奉为官方哲学,其理论基础是“理为气先”、“理为事先”,一方面对物质世界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作了歪曲的解释;一方面极力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伦理。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信条,集中推行封建伦理中的一切糟粕。明清统治者凭借政治手段大力发挥它的作用,以此作为专制主义统治的思想基础。

戴震重新解释了物与理的关系,认为天地万物的生生不息是阴阳五行不

① 《习斋先生言行录》。

断运转,而其实质是“气化流行,生生不息”①,所以万物本体是“气”而非“理”,而“理非他,盖其必然也,天地之常”②。理即万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就事物而言,非事物之外别有理义”③,理存在于事物内,有物质才有理。他用朴素的唯物主义批驳了理学的唯心主义理论基础。

戴震反对理学的先天道德论,提出“有物必有则”的道德观。认为道德起源于“人伦日用”,说:“人伦日用,其物也”④,仁、义、礼“其则也”。“人伦日用”是“仁义礼”的物质基础。他说:“使舍人伦日用以为道,是求知味于饮食之外矣。”⑤据此,批判了理学的道德脱离现实生活,高于一切, 凌驾、主宰一切的观点,反对以单一的道德标准评判复杂的现实生活。

针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戴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①、欲是“以生以养之事”。欲望是人类赖以生、养的事物和行为,如果没有生养、欲念,人类就无法生存、繁殖,世界亦无所谓存在和发展。即“天下必无舍生养之道而得保存者”。②、欲是人和社会发展的条件。他说:“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⑥有了欲念,才能得到赖以生养的事物,因而获得了前进的动力。无欲无为的寂灭状态只会带来世界的毁灭,也失去“理”。③、用初步的平等、民主思想批判“以理杀人”。他认为,“理”压制人的正当需求和人性发展,说:“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顾谓之理。”⑦“理”为“治人者”所操纵,出现“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 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 的局面。“天理”面前,平等、公理、尊严、自由全都荡然无存,所以“理” 是在杀人,并说:“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① (4) 反对“去人欲”,主张“去私”。戴震认为:“欲之失为私,私则贪邪随之。”

②他严格地区分了“欲”和“私”,欲是正当的,而私是邪恶的,私导致思想

上的执迷不悟和行动上的为非作歹。所以他主张:“节其欲而不穷人之欲”, 使得“我之情挈人之情,情得其乎”,用己推人,强恕去私。

戴震反理学的思想中还体现了他的道德观和“强恕去私”的道德教育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