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18 世纪的德国教育

德国最初的学校教育和宗教改革运动是分不开的。宗教改革首先从德国开始,宗教改革的结果,使新教教派在德国(特别在德国北部)占绝对优势。从路德派到虔信派,基于重视新教势力的扩展,进而重视教育工作。他们把初等教育看成向广大低层居民灌输新教教义使之成为虔信新教的有力工具。早在宗教改革过程中,路德派既建立和发展了初等学校——德意志学校的前身,也建立了拉丁文中学和文法中学即文科中学的前身。宗教改革后,路德派很快也把德国的大学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使大学教育基本上能按照新教教义办理。后来的虔信派仍很重视并坚持进行教育工作。虔信派为发展德国初等学校和中等学校做出了贡献。据统计,到 18 世纪中期,仅在普鲁士王国由

虔信派开办的学校就达到 2 千多所。

起初,德国学校完全由教会所掌握、掌管。16 世纪末,17 世纪初,各封建公国开始把初等学校由新教教会管理改为国家管理。初等教育管理权的转移是由于各公国要实施强迫教育。早在 16 世纪后半期,少数公国就颁布了强

迫教育法令,如 1559 和 1580 年威登堡和萨克森先后公布了这样的法令。从

17 世纪开始,大多数的公国都竞相颁布了强迫教育法令。从 17 世纪开始,

法兰克福在 1654 年、威登堡在 1649 年又颁布新的法令。魏玛 1619 年的学校

法令甚至还规定 8 岁至 12 岁的儿童都要到学校读书。到 18 世纪初,普鲁士

(德国最大的一个邦国)于 1717 年和 1763 年先后两次颁布实施强迫教育的

法令。特别是 1763 年由腓特烈二世颁布的法令是以一个很重要的很著名的学校教育法令而载入史册的。这被视为普鲁士学校的一个总的法令,它进一步规定 5 至 12 岁儿童必须到学校受教育,否则对家长要课以罚金。19 世纪初, 一些公国的法令更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实施普及义务教育强调受教育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当然,法令一个接一个地公布了,但不等于都能得到实现。因为法令能否实现,要取决于各方面的条件。法令的公布也并不表明国家对人民教育问题真正的关心,相反,这些法令的公布,都充分反映了统治者想要及早教化国民的急切心情。

长期的分裂局面,在德国形成了数以百计大小邦国。普鲁士、奥地利等大的封建王国长期奉行扩张政策,蓄意扩充其实力,吞并弱小邦国,以图称雄称霸。它们在强化中央官僚机构,加强政治统治的同时,还要多方挖掘, 扩充兵源,训练听从驱使的士兵。那些小的邦国,也力求保持一定军事实力, 用以防御侵害、免遭兼并。早在 17 世纪初期、各公国竞相公布强迫教育法令, 不是没有原因的。它们认为,对国民实行强迫教育,既可笼络人心,造就一批“忠顺臣民”,又可挖掘兵源、训练得心应手的兵士,可谓一举两得。

这是德意志各邦国所以急于把国民学校管理权由教会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并大力提倡强迫义务教育的根本原因。

但是,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仍然由教会管理,经过 1 个多世纪,直到 1787 年,普鲁士才正式成立了高级学校委员会,负责管理普鲁士境内的中等和高等学校。其他各邦也很快仿照普鲁士的做法设立类似机构。从此,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也由国家管理起来,并且还在政府设立专管中高等教育的领导机构。

1794 年,普鲁士颁布的《民法》中列有学校教育条款。其中明确规定: 各级学校(包括大学)均系国家机构,管理和教育青年是学校的职责,学校要给学生以实际有用的知识;学校的设立须经国家允许;所有公立学校都要受政府的监督,政府随时可派人对学校进行视察、督导。根据这个民法规定, 即使仍由教会办理、管辖的学校,或由政府和教会共同管辖的学校,也得按照国家既定的立法行事。如果遇有某种争执,决定权在政府。虽然普鲁士《民法》并非专门的教育法规,但对教育来说,这一法规却是非常重要的。在德国,一般把这部民法视为普鲁士世俗教育的“大宪章”。这充分说明该法规在使德国教育向世俗化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表明了到 18 世纪末期德国的学校教育在向世俗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德国的初等学校是由路德派倡导和兴办起来的。这种学校非常简陋,一般设立在乡村的教堂或寺院附近。教师少数由牧师担任,大多数由地方教堂的看守、仆役充任。他们一般先接受牧师的指点,再向学生传授知识。教义问答,赞美歌是其主要的教学内容。后来,经虔信派的努力和倡导,这类学校便得到发展。17 世纪中期以后,这种学校被称作德意志学校。到了 18 世纪,德意志学校成了全德国(特别是乡村)初等学校的主要形式。1774 年, 奥地利国王用法律形式规定在其境内广泛开办平民(初等)学校,并在城市设立中心学校(高等小学)。这样,在奥地利王国不仅有像在其他邦国普遍存在的德意志学校那样的初级小学,而且还出现了高等小学。这种高等小学, 很快传到俄国和欧洲其它一些国家。

18 世纪以后,初等学校的教师大多由裁缝、鞋匠和退伍士兵担(兼)任。他们的文化水平很低,因此,教育质量也相当差。学生主要是在重复背诵教义问答中的问句,顶多只能学到一些简单的读写算的初步知识。学校的设备非常简陋。

文科中学在德国中等学校中占有重要地位。文科中学系宗教改革时期由梅兰克创立的拉丁中学和斯图漠创立的文法中学演变而来。17、18 世纪正是文科中学古典色彩最浓厚的时期。德国文科中学是完全反映贵族要求的一种中学,只有贵族的子弟才能上这种学校。文科中学与初等学校无直接关系。早在十七世纪前,就已形成这样一种不成文的法规,到初等学校受教育是劳动者子弟的义务,而上文科中学学习,则是王公贵族们的专权。只有文科中学的学生才有权升入大学,所以文科中学与大学有着直接的关系和联系。文科中学的任务是为大学输送新生和为政府训练一般官吏。

骑士学院是德国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中等学校,它专为贵族开办。骑士学院的目的和任务是要把贵族子弟训练成能担任文武官职和从事外交事务的人员。这种学校是中世纪的骑士教育在德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死灰复燃。17 世纪,主要在德国领土上进行的三十年战争,使德国的城市趋于衰落,增加了市民阶层对贵族的依附程度,这使德国贵族更加骄横和不可一世,以致不仅一般官吏需要从贵族学校中培养,就连军职和外事人员也得从贵族中挑选。加上德国又是一个封建色彩非常浓厚的分散割据的国家,中世纪骑士教育的

残迹并未绝根。这就是直到 17、18 世纪德国还能再现骑士学院的主要原因。骑士学院的学习内容较多。神学、拉丁文仍然是必修课,但占据第一位

的是现代语言。另外,骑士学院还设有数学、机械学、物理、军事科学、法律、历史地理、伦理学等学科,并重视骑士技艺,例如骑马、舞蹈、角力、射箭等等。此外,还要参加宫廷舞会和出入公爵府第进行社交活动的练习。以便学习上流社会的举止礼仪。因为,这些都是从事外交活动,担任文武职官员必备的知识。

骑士学院历时将近 1 个世纪之久,到 18 世纪中期以后,才逐渐消失。

18 世纪初在德国就已出现了实科中学。而英法等国的实科中学直到 19 世纪初才开始建立。实科中学与古典文科中学是直接相对的。虽然德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比较缓慢,资产阶级比较软弱,但工商业仍有所发展,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新的阶级也在形成中。贵族独享中等教育的现象对资产阶级的成长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都极为不利,而且专门训练贵族子弟的文科中学, 也根本不能适应和满足工商业对教育的需要和要求。工商资产阶级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性质,要求一种既具有普通教育性质,又具有职业教育性质的新型学校。实科中学正是适应这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1708 年,虔信派信徒席姆勒在哈勒创办了“数学、力学、经济学实科中学”。1747 年赫克在柏林又开办了一所“经济学、数学实科中学”。此后,这类学校又在德国各城市相继出现。席姆勒的实科中学以教授数学、物理学、力学、自然、天文学、地理、法律为主,并辅之以绘画、制图;后来的实科中学也有增设建筑、商品制造贸易,经济等学科的。实科中学的出现是一种进步现象,它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也在不断前进。实科中学比文科中学要接近实际生活,所以它排除了教学科目、课程内容的纯古典主义倾向,要求着重讲授实际生活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所必需的实用知识。实科中学的出现也揭开了文科中学和实科中学斗争的序幕。这一斗争既说明新的自然学科与旧的古典科目的较量,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封建的生产方式的争斗,还反映了资产阶级不得不依附于封建贵族但又很不甘心。实科中学首先在德国出现的经济原因和政治意义即在于此。但在整个 18 世纪,实科中学的力量较之文科中学要弱小得多,它的社会地位比文科中学要低得多。

德国的大学也是早在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前,就已经产生。到 15 世纪

时,全德国已有 9 所大学。威登堡是宗教改革的发源地。按照新教的思想和要求来改革大学,也是从威登堡大学开始的。宗教改革以后,这些大学由宗教神学为主,逐渐变为人文主义精神占一定地位、并注意到开始接近生活实际、注意到学术探讨。在学科设置方面,从专门讲授神学和古典主义课程, 进而增加了新的人文学科(历史、政治学、哲学、法律学)和实用学科(数学、物理、地理及实验课等)的内容。在教学用语方面,以前只限于使用拉丁语或者希腊语,这时也可以用德语讲课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突破。

17 世纪末和 18 世纪初,德国又创立了哈勒(1694 年)和哥丁根(1734 年)等一些新的大学。这些大学基本上也能按照人文主义精神办理。它们对进一步扭转旧大学的宗教神学性和古典主义方向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