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1. 科举的设置

隋唐以来,科举取士成为各王朝基本的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在明清, 科举制度又有所发展,表现出八股取士的显著特点,清袭明制,又不尽相同。

历代统治阶级都重视其官僚的培养,康熙曾说:“致治之道,首重人才”

①。清代选官最初是从八旗贵族中选官,后有荐举途径。但选官制度仍以科举

为主,科举从内容到形式基本上沿袭了明朝制度。清采用科举是有其历史原因的。清初南北未统一,反清复明斗争连绵不断,而明代遗臣,文人士大夫是主要舆论力量。顺治二年(1645 年)八月,浙江发生反清风潮,总督张存仁上奏:“速遣提学,开科取士,则读书人有出仕之望,而从逆之念自息。”

②同年十一月,范文程又上奏:“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宜广其途以搜之。”③同年,顺天府开科取士,光进场秀才就三千有余。科举到乾隆时定型下来。科举设置的目的在于网罗人才,笼络民心以缓和阶级矛盾,达到“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