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学校和世俗教育

由于美国变得更加商业化,而且商务、造船、贸易和制币占据了人们大部分的时间与经历,因此兴起了一种希望学校为这些行业培养人才的要求。城镇及大城市中出现了一些私人教师,训练着人数急剧增长的学生们。希望成为商人、职员、簿记员、会计、技术人员和海员的年轻人挤满了教师的班级。这些就是私人学校。它们由教师个人出资兴办,只有交纳学费者才可入校求学。

新学校的成功和对传统学校的不满,促使许多人认真地考虑着建立一种能更好地满足殖民地居民需要的教育体系。他们希望学校能适应科学知识的变化,提供跟得上时代的教育。最后,英国的非国教派中学被选为榜样。1749 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版一本著作,名为《关于宾夕法尼亚州青年教育的建议》。书中强烈要求在费城建立这样一类学校,它们包括好几个专业。同时教授最实用与最新的课程。他的建议实际上包括了 3 种学校:数学学校、英语学校和古典学校。富兰克林认为:“中学”应当教授英语,讨论现代美国所关切的事情。

这个方案经受了多次挫折,对最初的计划做了几次妥协性的修改后,中学终于在 1751 年开学,并于 1753 年得到政府批准。1755 年,它又升为学院。由于其声望日增,新课程不断增加,故而它的中学甚至学院的职能已被放弃, 以便更广泛地服务于国家。因此,1779 年,这所《费城学院、中学和慈善学校》由立法机关下令改为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这是一所由法律确认的州立大学。1791 年,它更名为宾夕法尼亚大学,但仍由私人经营。

中学很快在美国普及开了,慈善家、教会、有事业心的教师,教育社团等纷纷仿效办学,向那些急于就学的人们提供教育。通常这些学校由一个理事会管理,理事会或经基金委员会选出,或者直接形成。这些早期中学有: 1761 年,在马萨诸塞州贝菲尔德地区开办的达墨斯中学;1778 年,在马萨诸塞州安多弗开办的菲利蒲中学;1783 年,在新罕布什尔州埃克塞特开办的菲利普中学等。独立战争后,所有各州都有了中学,到 1800 年时,估计全国这

类学校已超出了 100 所。

有些中学是单一的男中或女中,另外一些则是混合中学。多数学校都以公众认捐或政府津贴作为部分经济来源。马萨诸塞州按照立法机关制定的标准为全州的中学提供建设基地。纽约州根据 1784 年和 1787 年的州法令宣布, 州政府有权管理州内所有学校。它任命了一个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各项准则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各学校的课程依学生的具体要求而不同,一般有拉丁

语、希腊语、英国文学、修辞学、标本、代数、三角学、测量、地理、历史、天文、初等物理和化学、心理学、伦理学以及基督教教义等。女学生的学习内容为:音乐、舞蹈、女红、朗诵、绘画与法语。各校规模和教学质量不一, 有些是极差的文法学校,另一些学校的教学则相当于国内名牌大学一、二年级的水平。好学校的毕业生多继续学习各种专门职业,或入大学深造,或从事他们适合的商业及其他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