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17、18 世纪的德意志

(一)德意志的政治分裂与经济落后

近代开端后一直到 19 世纪中叶为止,政治上的分裂与经济上的落后是德意志的两大历史特点。

从 11 世纪以后,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域逐渐缩小,到 1500 年只限于德意

志领土了。而且 15 世纪以后,当英、法诸国逐步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时候,神圣罗马帝国仍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所谓神圣罗马皇帝不过是徒有其名的国家元首,帝国境内的封建诸侯各自为政,他们的领地实际上等于独立的王国。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政府毫无实权,不能干预诸侯领地的内政。皇帝是由选举产生的终身职,他是由几个特定的选帝侯选出来的。最初一共有八个选帝侯,从 1692 年起,又出现了第九个——汉诺威选帝侯。但

是自从 1273 年以来,哈布斯堡王朝的代表一成不变地被选为皇帝,这是因为这个王朝在帝国境内领有奥地利这样强大的领地,当时德意志时常遭到土耳其的侵略威胁,奥地利的强大及其地理位置起了抵制土耳其侵略的前哨作用。

这种政治上的分裂,到 16 世纪进一步加深,这是宗教战争所促成的。在宗教改革的过程中,帝国境内有许多天主教教会的土地被没收了,封建诸侯乘机抢到大块教会土地,并且使新成立的路德派教会服从自己的支配。这便增大了他们的力量,从而更加强了他们的独立性。

但是,皇帝是不甘心自己所处的无权地位的,他渴望加强帝国中央的权力,而诸侯却力求维持自己的独立自主的地位。于是便发生了皇帝与德意志诸侯之间的斗争,这个斗争演变为三十年战争。战争发生于 1618 年,结束

于 1648 年,西欧的英、法、荷及北欧的瑞典诸国都参加到德意志诸侯方面对皇帝作战,因为这些国家都害怕德意志统一。三十年战争的结果,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德意志诸侯不必得到皇帝的同意即可以自由宣战或媾和, 他们都可以享受自主权。这样一来,德意志政治分裂成为定局。到 18 世纪

下期,在德意志土地上共有大大小小诸侯国家 296 个,骑士领地一千多个。皇帝只保留授予贵族头衔的权利。帝国议会由选帝侯院、诸侯院及城市院组成。选帝侯院的构成是九个选帝侯,诸侯院的构成是 98 个诸侯,城市院的构成是帝国城市的代表。但是,帝国议会形同虚设,它根本无权干涉诸侯国内部的事务。

各国诸侯都把自己领地上的立法、行政及司法、军事和财政大权集于一身,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通过官僚机构、警察和常备军来统治和压迫境内人民。到 18 世纪,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一些小诸侯们往往把自己的

臣民成批出卖或零售给外国君主当雇佣兵。在 18 世纪英法战争的年代里, 德意志诸侯通过出卖臣民当雇佣兵而从法国得到 107,226,000 利弗尔,从

英国得到四千六百多万金镑。还有的诸侯靠开设赌场增加收入,也有的靠垄断盐酒等的买卖来增加收入。这些诸侯国家之间也互相钩心斗角,彼此交战不已。为了扩大自己的领土,有的诸侯不惜勾结德意志以外的国家帮助自己侵占德意志境内邻邦的土地。

政治上的分裂是造成德意志人民苦难的重要原因,而德意志人民苦难的另一个原因,便是经济落后。

在中世纪,德意志的经济繁荣居欧洲首位,这是因为当时地中海是欧洲对东方贸易的主要航路,而德意志是地中海通往欧洲各地去的贸易必经之路。但是,到 15 世纪,土耳其征服了东罗马帝国,截断了欧洲对东方的交

通;接着 15 世纪末地理大发现的结果,美洲被欧洲人发现了,绕非洲南端的新航路也找到了。因此,世界贸易航路便从地中海转到大西洋沿岸去,德意志远离了航路,于是它便进入长期的经济衰退状态。

后来三十年战争又给德意志带来浩劫,它蹂躏了德意志的许多城市,破坏了广大农村,因而进一步加深了德意志经济的衰落。

只有到 17 世纪末,德意志经济才有了转机,在莱茵区、勃兰登堡及萨

克森才开始出现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到 18 世纪初,在柏林的羊毛工业中, 在克雷菲尔德的丝织工业中,都出现集中的手工工场。有的手工工场雇用2000 个到 4000 个工人。

然而,直到 18 世纪末,德意志经济仍远远落于英法的后面。因为当时在德意志经济发展道路上横亘着两大障碍:

第一是政治上的分裂。在德意志土地上大小国家林立,互相交战、倾轧。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律系统、一套度量衡制度、一套货币系统,更严重的是各国在边界上都设有税关——这一切都大大妨碍商品的流通。德意志税关之多,为害之大,从下列事实中可以看出:从皮尔纳到莱比锡的易北河水路上有 32 道关卡,从汉诺威的闵顿到不来梅之间的维塞尔河水路上设有

21 道关卡。陆路上也有类似的情况。这严重地阻碍德意志统一市场的形成及工商业的发展。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受到重重的阻碍,商业资产阶级投到工业中去的资金甚少,他们不得不把更多的金钱投到土地上去。

第二是农奴制度。早在十字军东侵(11 世纪末到 13 世纪末)以来,德意志的农奴制就开始走向瓦解,农奴逐渐摆脱农奴地位而变为自由农民了。他们可以自由迁徙,自由租种地主的土地,不再为地主提供劳役,而只是缴纳实物地租了。

但是到 16 世纪,德意志农民又开始下降到农奴的地位,农奴制又恢复了,这种情况恩格斯称为“农奴制第二版”。有的地主趁农民缴不起地租的机会,把农民的份地收归己有;有的地主在农民流入城市时,把闲下来的份地收归己有。这种剥夺农民土地的行为,令人想起英国的圈地运动。但是与圈地运动不同的是:第一,德意志地主一般地并不剥夺农民的全部土地,而只夺取一部分,还留下一部分供农民使用。第二,德意志地主不是驱逐农民,

而是把他们固定在土地上,叫他们为自己服劳役。

17 世纪的三十年战争又进一步推进了农民农奴化的过程,有更多的农民变为农奴。在北德意志及东北德意志,有三分之一的耕地变成刑棘丛生的荒野,地主们往往把这些荒芜下来的份地收回。此外,战争使许多农民破产: 他们失去劳动工具、家畜、肥料及种籽等等,地主便利用农民的这种困难, 收回农民的一部分份地。这些地主在收回一部分份地之后,便把农民变为农奴,强迫他们为自己服劳役。

“农奴制第二版”在北德意志及东北德意志表现得最为突出,如勃兰登堡、普鲁士、波美拉尼亚、梅克伦堡及西里西亚等地便是农奴制盛行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农奴制采取最残酷的形式,在某些场合,农奴每周全部时间都在地主土地上劳作,他们只能利用夜晚的时间耕种自己的份地。地主往往用监工,手执鞭子,监督农奴劳动。农奴被剥夺了大部分自由:他们不能学习手艺,不得地主同意也不能结婚。农奴也常常被出卖、出借或被典当出去, 甚至在地主的赌场中被输掉。每一个地主都身兼地方法官或警察长,农民完全处在地主的任意宰割之下。

只是在西南、西部及西北德意志还保存着自由农民。但是即使在这些地区,自由农民所受的剥削也是相当沉重的,地主强迫他们缴纳数量很高的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而且他们有时也必须向地主提供一定的劳役地租。

那末,为什么在西欧资本主义方兴未艾之际,在德意志却出现了“农奴制第二版”的历史倒退现象?经过德国及东欧国家的学者的多年研究,原因已经弄清楚了:第一,16、17 世纪西欧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猛增,因之对粮食的需求也猛增,世界市场上的粮食价格也随之猛涨。在这个情况下,德意志地主有经营粮食生产的强烈要求。同时,由于德意志经济落后,地主不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何物,为了经营粮食生产,他们只能在古老的农奴制中找到出路。第二,德意志地主贵族在地方上拥有很大的权势,他们可以任意摆布农民;同时德意志的市民阶级力量薄弱,他们无力去支持农民反抗地主恢复农奴制的横霸行为。

农奴制的存在,对于德意志的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很大的阻抑作用,因为农奴制不仅由于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而堵塞了劳动力的来源,而且也限制了工业品国内市场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