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0 月 5 日至 6 日的运动与制宪会议的反民主措施

1789 年 10 月 5 至 6 日运动,在法国大革命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这次运动是巴黎人民群众不满情绪的爆发。

  1. 月 5 日至 11 日的法令虽然在制宪会议上通过了,但是国王拒绝批准, 他说:“我永远不会同意剥夺我的僧侣等级和我的贵族等级,我决不批准那些剥夺他们的法令。”同时,他也不肯在《人权宣言》上签字,这都使巴黎群众非常不满。

其次,制宪会议在通过《人权宣言》后,就着手制定宪法。在 7、8 月人民运动之后,大资产阶级对人民力量比对专制王权及贵族还要害怕,他们希望加强王权及贵族的权力,借以制止人民革命的进展。在讨论宪法草案

时,宪法委员会的报告人穆尼埃等人提议仿照英国创立由国王任命并可以世袭的上院,这意味着想加强贵族的势力。他们也主张国王有绝对的否决权。关于设置上院的建议,在巴那夫等人的反对下,被击败了。关于国王的否决权问题,巴那夫等人也反对,但是后来让步了。同意国王有搁置的否决权(而不是绝对的否决权)。9 月 11 日,关于国王的搁置的否决权的决议获得通过。决议规定:国王在四年内有延缓执行法律的权力。制宪会议对国王的这种妥协态度,更加深了人民的不满。

人民群众的不满,还有经济上的原因。革命爆发后,贵族们成批地离开巴黎逃往国外,靠贵族生活的假发匠、鞋匠及缝工等等因之陷于失业,生活大成问题。同时,面包价格上涨,而且到 9 月,巴黎居民为了购买面包,不得不在面包店前排队等候。经济上的原因,加深了人民的不满。群众异口同声地要求到凡尔赛去举行游行示威,迫使政府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

10 月 5 至 6 日运动的直接导火线是宫廷的挑衅行为。国王和封建贵族是不甘心失败的,他们秘密筹划推翻革命政权——制宪会议。在王后的主谋下,国王决定调外地军队到首都附近,以便用武力制服制宪会议。9 月底, 一支雇佣军团被从佛兰德尔调到凡尔赛。10 月 2 日,御林军在凡尔赛宫设宴欢迎佛兰德尔军团的军官。国王和王后也出来应酬。反动军官们在宴会上狂欢痛饮,在酒酣耳热之时,情不自禁地公然把象征革命的三色帽徽掼到地上用脚践踏,同时向国王祝福,唱歌歌颂他。10 月 3 日,这件事传到巴黎,人民群众愤慨万分,革命报纸《巴黎新闻》和《人民之友》揭发了贵族的阴谋, 谓其目的显然在于推翻制宪会议。人民的领袖马拉号召巴黎各区人民武装起来,带大炮到凡尔赛去。当时正是巴黎人民生活最艰难的时刻,当他们听说凡尔赛的反动派行欢作乐时,再也忍耐不下去了。 10 月 5 日,暴动在巴黎开始了。首先是一大群妇女集合起来,她们多半是工人、手工业者和小商人的妻子。她们拥进市政厅,要求面包。后来她们决定到凡尔赛去,人数有六千名左右,领导这群妇女的是 7 月 14 日的英雄马伊雅。后来又有两万名左右的男子也向凡尔赛进发。不久,国民军也集合起来,涌向广场,高呼:“到凡尔赛去!”国民军也要求总司令拉法叶特一同前往,否则就要吊死他。声势浩大的群众队伍,在当天下午就到达了凡尔赛。在操场上严阵以待的佛兰德尔军团不但不向群众开枪,反而表示了友好的态度。妇女们当即派遣了一个代表团到制宪会议,控诉物价昂贵生活困难及国民军帽徽受污辱的事件。制宪会议的代表罗伯斯庇尔表示支持群众的行动。

群众示威的雄伟场面,吓坏了国王,为了缓和群众的情绪,他不得不批准了制宪会议的各项法令及《人权宣言》。

但是到 10 月 6 日清晨,巴黎群众不顾御林军的阻拦,突然闯进王宫。其中有一个人被御林军开枪打倒,这就激起了群众的义愤,他们开始与御林军搏斗,打死了几名御林军,把头挑在枪矛上。惊骇万状的国王和王后走投无路,只好硬着头皮走出阳台与群众见面。群众怒吼:“国王回到巴黎去!”

国王知道群众力量不可抗拒,不得不答应群众的要求。当时制宪会议也表示它不能和国王分离,所以也决定迁回巴黎。 10 月 6 日下午 1 时,群众簇拥

着国王全家,连同制宪会议代表一道,向巴黎出发,夜晚 10 时,才抵达巴黎。

10 月 5 至 6 日运动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因为此后国王及制宪会议完全落到巴黎群众的直接控制之下,国王解散制宪会议的阴谋再也不能得逞了。总之,这次运动粉碎了宫廷的反革命计划,因而巩固了革命。

但是制宪会议中的大资产阶级立宪派却为这次运动所吓倒,它不但不感激群众对制宪会议的援助,反而把群众视同仇敌。制宪会议在 10 月 8 日发

出了逮捕群众领袖马拉的命令,因之,马拉不得不转到地下活动。10 月 21 日又通过戒严法,禁止群众集会。

为了防止群众参与政治,立宪派控制下的制宪会议,又在 10 月至 12 月间制定了关于限制选举权的法律。根据这项法律,全国男性公民被分为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只有积极公民才有资格参加选举和参加国民军。凡属法国人年满 25 岁,在某一地区已经住满一年,每年纳相当于当地三天工资的直接税者,而且不是私人雇工者,才算是积极公民;不够这个标准的人都被划在消极公民的范围之内。根据 1791 年 5 月 18 日所公布的调查结果,在全国

大约 2600 万人口中,积极公民只有 429.8 万多人,成年男子中没有这种资

格的人大约有 300 万。法律还规定:积极公民中每 100 人得推选复选人一名, 纳直接税相当于十天工资的人才有资格被选为复选人。凡主教、国会议员及省级官吏都由复选人选出。只有年纳 54 利弗尔直接税,并且拥有某种土地

所有权的人,才有当选为国会议员的权利。 1791 年 8 月 27 日在人民的压

力下取消了当选国会议员必须年纳 54 利弗尔的税的规定,但是同时却提高了复选人的资格:必须年纳直接税相当于 100~400 天工资的人才能取得复选人的资格。

制宪会议中的民主主义者,如罗伯斯庇尔和格累瓜尔神父,都反对这项法律,但是抗议无效。马拉愤怒地指责富裕的贵族。德穆兰指出:按照这个规定,连卢梭也没有当选的资格了。

大资产阶级的制宪会议仇视人民群众的态度,更明显地表现在 1791 年 6

月 14 日通过的列·霞白利法案中。法案禁止工人集会、结社,禁止工人罢

工,并且对于违反这项法律者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办法:为首者罚金 1000 利弗尔,判徒刑三个月。会议几乎一致通过了这个法案。

这样,大资产阶级刚一掌权,就与人民为敌了。但是,他们更关心的还是改造法国的旧制度,创造一系列新的制度,以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