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督政府的成立。巴贝夫起义

在镇压保王党叛乱后,热月党人感到有必要制定一部新的宪法,以巩固资产阶级共和制度。这部新宪法在制定后,于 1795 年 8 月 22 日被国民大会通过。这是一部完全有利于大资产阶级的宪法。按照这部宪法,法国中央政府实行立法和行政分权的制度,立法权操于立法院手中,而立法院分为下院

(500 人院)和上院(元老院),下院的职权是提出法律,上院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法律。行政权交给督政府,督政府由五人组成,其产生方式是:由下院选出 50 人,再由上院从其中圈定五人,每年改选一人,每三个月由一人轮流任主席。督政府的职责在于监督法律的执行,并且享有宣战及媾和大权。督政府任命国务员,由国务员执行法律,并且向督政府负责。立法院议员的选举采取初选和复选的两重选举制。选举权受到很大的限制,只有在一个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纳人口税或土地税的人才有选举权。只有每年的收入等于 150~200 天的工资的人,才有复选权。因此,在这个选举制度下,只有资产阶级才能当选为议员。宪法还规定:立法院有三分之二的议员必须是以前为热月党所操纵的国民大会的代表。被选进督政府的五个人都是在土地和粮食等投机事业中发了大财的人。国民大会于 1795 年 10 月 25 日解散, 根据新宪法选出的立法院开始工作。11 月,以巴拉斯为首的督政府成立了。

热月党人所实行的彻底的经济放任政策,在督政府成立后发生了效果: 法国工、农业蒸蒸日上,出现了创办工、商业企业的热潮。资本主义经济畅通无阻地向前发展。

但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却给劳动人民带来贫困和苦难。物价不断上涨,

工人挣来的工资连糊口都维持不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恶化,把他们推上斗争的道路。于是巴贝夫领导的平等派运动兴起了。

格拉古·巴贝夫(1760~1797 年)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家庭,对剥削制度的罪恶有很深刻的认识。同时,他的求知欲很强,阅读过有关文学、诗歌、科学、历史及哲学的大量书籍。因此他成为一位拥护贫民利益的思想家。但是,最初他是一位空想主义者,相信哲学可以创造“幸福”。到后来他才摆脱了空想,并且在 1789 年参加了法国大革命。在大革命期间,他主张平分土地。雅各宾派之镇压忿激派,使他厌恶雅各宾派,因而他欢迎热月政变。但是不久他认识到这个估计是错误的,他发现热月党人是人民的真正敌人。此后,他就成为热月党政府的反对者。他办了一个报纸——《人民论坛报》, 著文抨击热月党人的统治,因之在 1795 年 2 月被逮捕,度了半年多的囹圄生活。在这个期间,他的思想更加成熟了,他了解到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 其根本症结在于:社会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占有一切的少数人,另一部分人是什么也不占有或几乎什么也没有的大多数人。他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是私有财产制度造成的。医治这种症结的唯一办法,便是取消私有财产, 实行共产主义。他提出一个建设共产主义的方案:全国成立一个大的公社, 每个法国人都可以当公社社员,富人如果放弃自己的全部财产并且答应把自己的全部劳动都贡献给公社的话,也可以成为社员。公社经济应当由整个社会共同管理,除了老年人及病人外,其余的人一律要参加劳动。社会保证每个人都享有相等的房屋、衣服、取暖设备、食物及医药。大家也都受一样的教育。一言以蔽之,在公社里实行严格的消费上的平等。公社社员的劳动生产品都收藏在公共仓库中,然后进行平均分配。公社也取消货币,这就是说, 它取消了商品经济。总之,这个方案的特点,便是它的平均主义。实际上, 平均主义是反动的、有害的幻想,是任何时代都行不通的。

为了实现这个方案,他认为必须通过暴力革命,靠武装斗争夺取政权。他确信:“法国革命只是另一次更大更隆重的革命的先声”。巴贝夫不但认识暴力革命的必要性,而且也主张在革命胜利后赋予人民大众以“特殊的权力”,换言之,他主张实行贫民专政,以镇压反动势力的反抗。

他出狱后,便着手于革命的准备工作。1795 年 3 月组织了一个秘密团体平等会,并且在巴黎每一个区都派一个工作人员,在工人中间从事革命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巴贝夫采用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报纸、小册子及传单。不久,平等会的组织不但遍及巴黎,而且也扩展到外省去。1796 年 5 月,巴贝夫正在积极准备举行武装起义的时候,被混进革命队伍中的奸细格里泽尔出卖了,根据他的告密,督政府在 5 月 10 日逮捕了巴贝夫等领袖。1797 年 2 月开始审判,巴贝夫在法庭上表现得非常勇敢,最高法院判处巴贝夫和一位战友达尔泰死刑,这两个人听到判决后,曾用短剑自杀未遂,5 月 28 日英勇就义。

巴贝夫平等派运动虽然失败了,而且他的平均主义也不足取,但是巴贝

夫的思想在共产主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贡献有以下几点:第一,他不但提出了社会改造方案,而且还发现了实现他的社会理想的手段——暴力革命,他把理论与革命行动结合起来了,所以他已经不是乌托邦共产主义者了。第二,巴贝夫已经有了阶级斗争的概念,他指出:18 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就是贵族同平民,富人同穷人之间的斗争。他也发现创造财富的是劳动人民。第三,他与许多乌托邦主义者不同,他已经知道近代大工业及机器的进步性,但是他认为问题在于大工业及机器为什么人服务。他写道: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最高行政机关应该用机器以及能够减少人的劳动的各种办法来从事民族公社的建设工作”。第四,巴贝夫已经有了革命专政的观念,他主张一旦革命成功,为了粉碎反动势力,必须由劳动人民对他们实行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