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吉伦特派执政——革命第二阶段

(一)宣布共和国与对路易十六的审判

早在 1792 年 8 月下旬就进行了国民大会的选举,9 月 21 日,即瓦尔米大捷后第二天,国民大会开幕。在这一天,雅各宾派分子科洛·得巴提议废除君主制。格累瓜尔发言支持这个议案,他说:“宫廷是罪恶制造所,是腐化之源,是暴君之巢穴,国王的历史便是国民受残害的记录。”他又说:“这些朝代只是些吸吮人民膏血的残害人民的家世而已”,他的话博得热烈的赞同,于是国民大会在狂欢和如雷的掌声中通过了废除君主制的决议。第二天宣布成立共和国,并决定以 1792 年 9 月 21 日为共和日。这就是历史上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国民大会的代表一共为七百余人。国民大会的选举是在广大人民爱国主义及革命热情的高潮中举行的,所以在国民大会的代表中找不出一个拥护君主制的人。同时,消极公民虽然取得了选举权,但是他们并不热心投票,贫民们不愿把工作丢开去做他们素来不习惯的事情——参加投票。工匠和工人即使前往投票,也往往被迫按照企业主的意志去投票。在选举中,到处都是资产阶级占上风。因此,当选的国民大会的代表绝大部分是资产阶级分子及其知识分子,只有两名工人。以党派来说,国民大会可以分为三个派别:第一,吉伦特派,占 165 席。他们站在工商业资产阶级立场上,对于劳动人民抱敌视态度;主张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认为凡是妨碍业主资产阶级的东西,都是坏的,干涉个人行动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强调经济自由。因此,他们反对革命进一步发展,其领袖布里索就说过:“这次革命应该停止了,否则它将引起一切都被推翻的危险。”第二,雅各宾派,约占八十余席,其中有罗伯斯庇尔、马拉、圣·鞠斯特、丹敦、科洛·得巴等。马拉从1792 年 7 月起即攻击财产的不平等,认为这是穷人受奴役的源泉。他愤怒地

谴责富人,说他们一餐之费可以养活 1 万家人。罗伯斯庇尔也反对财产上的不平等,他曾说过:“诸位立法者,倘使你们的法律不以温和而有效的方法去限制财产之极度不平等,那末你们对于自由就不会有什么贡献。”他主张限制财产权。他们的政治理想便是实行资产阶级民主,“在平等及大众利益的原则上建立共和国”。雅各宾派有政治上的远见,也是现实主义者,他们认识到,要想打败国内外革命的敌人,就必须依靠广大群众,从而也就不能不倾听他们的意见,满足他们的要求。第三,沼泽派,占 500 个席位。这是个中间派,没有固定的政治主见,但是最初是附合吉伦特派的。

在这三个派别中间,雅各宾派有巴黎及外省广大劳动人民的支持,而且1792 年 8 月 10 日的革命也是在雅各宾派领导下取得胜利的;但是这次革命却使吉伦特派获得了政权:国民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会时,被选入执行委员会的都是吉伦特派分子。这是因为法军在战场上的胜利似乎证明吉伦特派所坚

持的战争政策是正确的。

最初,为顾全大局,雅各宾派要求与吉伦特派合作。他们认识到:为了与欧洲反动君主的武装干涉军作斗争,革命内部团结是非常必要的。但是, 吉伦特派不愿与雅各宾派合作,他们极力想把最得人心的罗伯斯庇尔和马拉从国民大会中排挤出去,以便由自己控制国民大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便全力攻击罗伯斯庇尔和马拉,对他们尽其诬蔑之能事。他们说马拉制造了 9 月的屠杀,要求逮捕马拉。他们又说罗伯斯庇尔想成为独裁者。罗伯斯庇尔有力地揭露了吉伦特派的卑鄙动机,他说:“你们所希望的是一个仅仅为了富人的共和国。”因此,他们对于罗伯斯庇尔的攻击,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于是他们便转而想消灭雅各宾派在巴黎公社内的势力。执行委员会便在 1792 年 10 月下令改选巴黎公社,希图借此来消除公社中的民主分子及雅

各宾派。但是 12 月初改选的结果,更为激进的民主分子当选了:肖美特和阿贝尔这两个平民的代表,分别当选为公社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这样,吉伦特派的阴谋又失败了。

吉伦特派还想用武力来对付国民大会中的雅各宾派。1792 年 10 月,在吉伦特派的策动下,有几个省派了省警卫队 16,000 人到巴黎来,借口为了保卫国民大会,以防备所谓“破坏秩序者”和“无政府主义者”。 11 月 3 日,这些警卫队在巴黎街上游行,并且高唱:

要取马拉、罗伯斯庇尔和丹敦的脑袋, 并且要取一切拥护他们的人的脑袋, 并且要取一切拥护他们的人的脑袋!

但是,马拉等人深入警卫队的营房,向士兵宣传革命道理,使他们深受感动。结果,警卫队士兵成了雅各宾派的朋友。12 月底,他们组成了“83省联谊社”,这是一个拥护雅各宾派的军人组织。吉伦特派的计划落空了。在 1792 年最后三个月内,在如何处理国王的问题上,两派展开了激烈

的斗争。本来在国民大会开幕后不久就应该把审讯国王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但是一心一意想拯救国王的吉伦特派却制造种种借口拖延下去。迟迟到 10 月 16 日,法制委员会才奉命研究审判路易十六的手续问题。11 月 7 日,

梅伊埃代表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报告,他在报告中驳斥了根据 1791 年宪法不能审判国王之说,指出:国王自己违反了宪法,从而就不能受该宪法所给予的保护,因此对他进行审讯是完全合理合法的。他建议由国民大会任命三个专员搜集路易十六犯罪的证据并且起草起诉书。对于这个报告,国民大会于11 月 13 日开始讨论。在讨论中,一些人反对审判国王,认为这样做是不合法的。雅各宾派分子圣·鞠斯特的发言有力地驳倒了这些人的论据。他指出: 就法律而论,国王是不能受审判的,但是现在所要处理的并非一个法律案件,而是一个政治事件。因为他曾与人民进行了战争,是人民的敌人,对他只能适用一个法律,即战争法。但是,吉伦特派还是千方百计地把对于梅伊埃的报告的表决拖延下去。

1792 年 11 月 20 日,发现了路易十六的新的罪证。他在杜伊勒里宫的墙壁里秘密收藏的铁柜被发现了,铁柜里面的大量文件证实路易十六与亡命者的密切联系。在这个情况下,吉伦特派要想继续阻止审判国王,已经不可能了。11 月 21 日,国民大会成立了一个 12 人委员会,负责整理铁柜中的文件。

12 月 2 日,巴黎 48 区的代表来到国民大会,强烈要求从速审判国王。12 月

3 日,罗伯斯庇尔说:“路易应该死,因为共和国必须生!”他坚持主张审判国王。

在这个形势下,吉伦特派只好玩弄诡计。诡计多端的蒲佐在发言里表示:在国民大会里有人渴望在推翻君主制之后,在某种名义的掩饰下重新建立君主制——独裁。这里他显然暗示雅各宾派想建立罗伯斯庇尔的独裁。吉伦特派是想用这个手法转移一般人对国王问题的注意。

此外,吉伦特派还采取一系列其他战术,以图延宕对于国王的审判。只是经过许多天的激烈争辩后,国民大会才在 1793 年 1 月 14 日决定以记名投票的方法来确定国王是否有罪,是否处以死刑的问题。投票结果表明:国民大会除少数弃权者外,一致认为国王有罪,主张无条件处死刑者居多数,结果通过了对路易十六立即执行死刑的决议。罗伯斯庇尔在说明自己投票赞成的理由时说道:“我不承认杀害人民和宽恕暴君那样的人道主义;鼓励我在制宪会议中要求(即使是徒劳的)废除死刑的感情,正是那逼使我今天主张把死刑应用到我的祖国的暴君的感情。”

1793 年 1 月 21 日,是路易十六被处死的日子。是日天雨,沿途戒备森严。囚车于清晨 8 时离开丹普尔堡,10 时到达刑场——革命广场(今改为协和广场)。10 时 10 分路易十六在断头台上毙命。观众高呼“国民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