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独立战争前的拉丁美洲

(一)欧洲殖民主义者在拉美的殖民统治

欧洲殖民者入侵以前,拉丁美洲大部分地方还处于原始社会发展阶段, 只有在秘鲁、墨西哥等文化较发达的地区进入了原始社会解体和阶级社会形成的时期。勤劳、勇敢的印第安人世世代代开发了美洲大陆,创造了美洲的古代文化。

随着新大陆的“发现”,欧洲的殖民主义者便纷纷踏上了这块土地,最早侵入拉丁美洲的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通过血腥的征服,拉丁美洲绝大部分地区都相继沦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在整个中南美洲,除葡萄牙侵占了巴西外,其余的几乎全被西班牙所占。英国人、法国人和荷兰人接踵而至,除占领加勒比海一些岛屿外,还通过与西班牙、葡萄牙两国的剧烈争夺,抢到了圭亚那和伯利兹等地区,分别在那里建立了的殖民统治。

当时西班牙和葡萄牙都是欧洲的封建专制国家,它们对拉丁美洲实行了极端残酷、落后的封建主义统治。

西班牙、葡萄牙在殖民地设立了庞大的殖民统治机构。西班牙设立了四个总督区:新西班牙区(包括今墨西哥、中美洲和西印度群岛)、秘鲁区(包括今秘鲁和智利)、新格拉纳达区(包括今哥伦比亚、巴拿马、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拉普拉塔区(包括今阿根廷、玻利维亚、巴拉圭和乌拉圭)。葡萄牙最初在它的殖民地巴西设立了 13 个都督府,后来又把它们合并成一个总督区。总督和督军由宗主国政府直接任命,殖民地的法令由他们负责制定。西班牙、葡萄牙通过这一套统治机构,把对殖民地的统治大权紧紧地抓在手里。

殖民者侵入拉丁美洲以后疯狂地掠夺土地,在殖民地建立了封建主义的剥削制度。西班牙殖民地曾广泛推行“监护制”,国王不但把土地,而且也把印第安人或以部落,或以地域为单位强行赐予“征服者”,这样就使大批西班牙贵族、官吏和天主教会在拉丁美洲以“监护主”的名义霸占了大片印第安人的土地,建立了享有各种特权的大庄园。大庄园制是西班牙、葡萄牙在美洲实行殖民统治的经济基础。大庄园主在所谓“保护”印第安人的幌子下,对印第安人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奴役。被“保护”的印第安人为了使用小块份地,被迫在大地主的庄园上从事劳役和负担沉重的地租。他们实际上就是农奴。在 17 世纪末“监护制”废除后,许多印第安人又陷入“劳力偿债制”的泥潭。庄园主对待这些雇农特别苛刻,他们往往利用预付工资或强迫他们在其商店赊购物品的办法,使这些印第安人永远无法清偿债款,世世代代成为他们的债务奴隶。

种植园奴隶制经济是大庄园制的另一种经营形式,盛行于葡属巴西、西

印度群岛和西属南美殖民地大西洋沿岸等热带和亚热带作物区。种植园主要种植甘蔗、棉花、烟草、可可等出口经济作物。种植园主不仅占有大片土地, 而且占有土地上的全部劳动者。最初在种植园从事劳动的主要是印第安人, 他们都是种植园主的奴隶。可以被任意处置,大批印第安人因劳累过度而死亡。后来,为了补充劳动力,殖民主义者又从非洲贩运来上千万的黑人充当奴隶。据估计,在 1850 年停止奴隶贸易前,输入巴西的黑人奴隶达 1200 万。西印度群岛和巴西一时成为世界最大的蓄奴区。黑人奴隶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被剥夺了一切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他们往往一天要从事长达十几小时的劳动,生活条件又非常恶劣,因此一个壮年黑奴,常常工作六七年后就被折磨而死。

殖民地的贵重金属矿藏是欧洲殖民者大肆劫掠的对象。他们到处寻找金银产地,每发现一处金银矿藏便立即宣布为王室的私产并租给私人矿商开采。开发矿藏的劳动力主要是印第安人和黑人奴隶。在墨西哥、秘鲁等地采矿区,西班牙殖民当局实行“分派劳役制”的强迫劳动(在秘鲁称为“米达制”),根据这种徭役制度,每年都有大批印第安人轮流被强征到金银矿中从事奴隶劳动,为殖民者采掘大量金银财富。这种采矿劳动异常艰辛,再加上非人的待遇,被征者很少生返,所以每当被征派的人离开自己的村庄时, 亲人都悲哀地预先为他们举行葬礼。据记载,那时在墨西哥一些矿井周围, 好几里以内都堆满了印第安人的尸骨,景象十分悲惨。巴西的米内斯吉拉斯金矿也有类似的情景。据估计,在西班牙殖民统治开始之后不到一个世纪, 被屠杀和被折磨致死的印第安人达 1300 万至 1500 万之多。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换来了殖民者手中的灿灿金银。宗主国还采取各种措施阻挠殖民地经济的发展。农业方面,西班牙不准美洲殖民地种植葡萄、橄榄树、亚麻等, 以便保证宗主国的葡萄酒、橄榄油、亚麻布能在殖民地高价出售。他们在殖民地推行单一作物制,只准大批生产甘蔗、烟草、棉花和可可等经济作物, 以保证在出口中赚取高额利润。工业方面,禁止殖民地开采和加工铁矿石, 禁止生产宗主国能够输出的产品,如不准纺织棉花和毛呢。葡萄牙禁止巴西建立工厂,只许小规模地生产奴隶穿的衣服。他们用贱价收购殖民地的原料,同时又强迫殖民地人民从宗主国商人手中购买价格昂贵的欧洲商品。由于这样,殖民地的工农业十分落后。

宗主国对殖民地的贸易实行严密控制,禁止殖民地与宗主国以外的任何国家来往,各殖民地之间也不准互相贸易。殖民地全部贸易都垄断在宗主国大商人手中,实行极不公平的交换,他们把质量差、价格高而殖民地人民又不需要的商品强行推销给殖民地人民,重利盘剥,而殖民地每年却要向宗主国交纳大宗赋税,贡奉贵重的金银财物,宗主国专横的贸易垄断政策严重阻碍了殖民地经济的发展。

天主教会是宗主国在拉丁美洲实行专制统治的重要支柱,是殖民者控制、奴役印第安人的精神武器。教堂遍布各地,各个教派的传教士强迫印第

安人改信天主教,麻痹他们的斗争意志。教会设立宗教裁判所,镇压异端。殖民地全部文化教育事业都处于天主教会的严密控制之下。由外地运入的书刊必须经过教会的严格审查,凡是不符合天主教的言行,都要受到宗教裁判所的残暴制裁。教会还是殖民地最大的封建剥削者,它拥有殖民地全部土地的三分之一,并征收什一税。

欧洲殖民主义者的征服与劫掠,极其严重地摧残和阻碍了拉丁美洲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