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利坚民族的形成。杰弗逊和富兰克林

英国统治阶级在北美经营殖民地的目的在于把殖民地变为他们剥削的对象,变为英国工业品的销售市场及廉价的原料供应地。为此,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660 年,颁布了“列举商品法”,规定:殖民地上的某些商品如烟草、砂糖、棉花、靛青等只能输往英国,如要输往外国,必须先在英国卸货,由英国商人经手再输往外国。颁布这项法律的目的,显然是想把北美殖民地变为英国工业原料供应地,使英国工业资本家买到廉价原料。1663 年,又颁布“主要商品法案”,规定:一切从欧洲输入北美殖民地的商品(只有少数例外),首先必须在英国靠岸卸下,由英国政府征税,然后装船运走,其目的在于保护英国商品在北美的市场,以便与欧洲外国商品竞争。这项法律是把殖民地变为英国独占的商品市场的第一步。此后,英国又在殖民地设置税关,以征收英国以外的欧洲国家的商品入口税。

17 世纪末和 18 世纪初,英国工业家感到殖民地工业发展甚速,殖民地商品有与宗主国商品竞争之势,因而英国政府又开始实行限制殖民地工业的政策。1669 年,禁止北美由一个殖民地将羊毛和毛织品输往另一个殖民地去,以便保护英国羊毛产品在殖民地的销路。翌年,英国国会又取消英国羊

毛织品出口税,使其有力量与殖民地生产的毛织品竞争。由于北美的波士顿、纽波特和纽约等城市发展为制帽业的中心,到 1732 年英国政府又颁布“制帽条例”,禁止由一个殖民地出口帽子到另一个殖民地去,并且规定帽业作坊不许使用两个以上的徒弟。1750 年,英国国会又通过“制铁条例”, 规定殖民地的铁块、铁条输入英国时可以豁免入口税,同时却禁止殖民地建立制钉、制铁板等工业。

但是,在 1763 年以前,英国在北美大陆及世界其他地区忙于对法战争, 因之无力严格执行这些政策。结果,北美殖民地的工商业者多半置英国法律于不顾,照旧生产英国所禁止的商品,并且违背英国法律而进行大规模的走私。因此,北美的工商业发展并没有受到多大的阻碍。到 18 世纪 60 年代, 北美殖民地的经济已经相当繁荣了。虽然农民家庭手工业在整个工业中仍占压倒的优势,但是已经出现分散的手工工场。一些商人把羊毛、亚麻及棉花等原料供给家庭手工业者,叫他们加工为纺织品,然后付出报酬。这样的家庭手工业者实际上已经变成受这些商人剥削的工资劳动者了。这种分散的手工工场形式在北部殖民地上越来越多起来。但是也出现较大规模的集中的手工工场:锯木厂、酿酒厂、铁厂、玻璃工场等。新英格兰及中部殖民地的工业技术有的已达到欧洲的先进水平。铁制品不仅输往南部殖民地,而且也行销于西印度群岛。生铁和铁条的出口量在 1745 年为 2000 吨,到 1771 年又

增至 7500 余吨。在工业中有显著发展的是中部和北部的造船业,其生产出来的船只,质好价廉,以致连英国都大批购买殖民地的船只。1775 年,英国海上贸易所用船只,有 30%是从北美购到的。而各殖民地之间的贸易,有 75

%是靠北美制造的船舶进行的。新英格兰是造船业的中心,1772 年它制造的船只占全殖民地的总数的 68%。新英格兰的捕鱼业也发展到相当可观的地步。商人雇用水手从事大规模的捕鱼,渔船有时远航至南美和非洲海岸。18 世纪 16 年代,新英格兰的捕鱼业每年总收入平均为 255,000 美元。殖民地商人进行大规模的走私,在独立战争前夕,对外出口额增加到 2000 万美元。

1775 年北美殖民地从事运输货物的船只有 2000 艘,水手为 33,000 人。 诚然,在整个经济中,农业仍占很大的优势,国外贸易也是入超的,但

是殖民地工商业的发展已达到足以威胁宗主国的程度了。

随着农业、工业及商业贸易的发展,原来处于隔绝状态的各殖民地之间的经济联系也愈益加强。公路的铺设及邮政制度的确立,也促进了这个联系。13 个殖民地形成了统一的市场。随着统一市场的形成,各殖民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也频繁了,共同的文化形成了。在这个基础上,各殖民地居民之间产生了一种模糊的共同利害的感觉。因此,到 18 世纪中叶,在北美英属殖民地已经成长了一个新兴的民族——美利坚民族。

随着美利坚民族的形成,民族自觉也增长了,这在杰出的思想家托马斯·杰弗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思想中表现出来了。杰弗逊(1743~1826 年)出身于弗吉尼亚一大贵族奴隶主家庭。但是他自幼受到新型教育,曾博

览群书,并且接受了欧洲先进的思想,因而成年以后便成为殖民地上罕见的学者及思想家。

在哲学上,杰弗逊是一位自然神论者①,他认为宗教纯粹是个人的私事, 反对国家干涉宗教信仰,要求信仰自由。他推翻了道德上的宗教根据。他是性善论者,承认在人的意识里存在着与生俱来的道德原则。他以为人之为恶,只是坏的社会制度和愚昧所造成的,因而他主张用教育去启发人们原有的“慈善心”。这样,杰弗逊仍不免为一位唯心论者。

在政治思想方面,他在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下,发挥了“人民主权”思想,他认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委托给它的,因此,一旦它实行暴政, 并且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时,人民有权用革命手段推翻它而代之以新的政府。杰弗逊的这个思想,成为北美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有力武器。他还相信人们生来都是平等的、自由的,他认为这是人的自然权利,任何政府都不能剥夺或干涉人民的这些权利。他对普通人民抱着无限的信任,主张一切问题都应诉诸人民的投票表决,因为大多数人的意见总是正确的。

杰弗逊憎恨一切传统的力量,要求消灭传统的拘束,他指出任何一代人都没有权力为后一代人制定法律,后一代人不应受前一代人所制定的法律的拘束。一个世代是 19 年,他提倡每隔 20 年即复查一次宪法,以便使宪法能符合当代人民的要求。他特别提出革命的必要性。他说过:“自由之树必须不断地用‘爱国者’及‘暴君’的血来灌溉。”1787 年他在给麦迪逊的一封信里写道:“正好像在自然世界中雷雨是不可缺少一样,在政治世界中,起义也是必要的。”

杰弗逊反对奴隶制度,认为它是一种罪恶,违反人的自然权利。他要求废除这个可耻的制度。他也同情印第安人的遭遇,严厉地谴责白人“剿灭” 印第安人的罪行。

在独立战争期间,杰弗逊成为资产阶级民主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与杰弗逊享有同样声誉的另一位著名思想家、政治家,便是本杰明·富

兰克林(1706~1790 年)。他出身于波士顿的一个贫困的小商人家庭,幼年当过印刷厂的学徒工。但是他一面工作一面勤勉自学,因而不久就成为一位知名的学者及政论家。他的学习兴趣非常广泛,从自然科学到政治经济学各方面,无不通晓。他对电学颇有研究,他发明了避雷针。他从事科学研究, 不单纯是从兴趣出发,同时也是为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以增进人民的幸福。

富兰克林对于自己的社会思想虽然没有作系统的发挥,但是从他的著作及言论中可以看出他的基本倾向来。他出身于下层人民,早年就与贫困作斗

① 自然神论是为了反对基督教迷信思想而产生的一种隐藏的无神论。自然神论者虽然仍以上帝来解释宇宙的起源,但是却主张宇宙遵循自然法则而运行,上帝是干涉不了的,自然神论者把上帝当作非人格神,从而接近无神论。

争,因此他歌颂劳动,轻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他曾提出过一个问题: 社会的贫困是什么造成的?他回答说:主要是因为“爱好劳动的人们必须把自己劳动的第一批果实分给——这在他们是迫不得已的——寄生的、游惰的人们”。这句话实际上就是对于剥削者的有力谴责,虽然他还未弄清楚当代的社会制度的本质。

富兰克林赞颂农业,而反对工商业。他认为北美这样有广阔处女地的国度里,农业是最能使人民生活安定和富裕的经济部门。1765 年他写道:一个国家致富,道路只有三条:第一条是像古代罗马帝国那样靠战争去征服和掠夺邻国,这是强盗的行径。第二条是依靠商业,一般说来这是欺骗。第三条便是农业,这是人们增加财富的唯一正当的方法。但是后来他的态度有所转变,开始认识到商业交换的必要性。而且他也赞成亚当·斯密的工商业自由的主张,这也是因为他看不惯英国对于殖民地工商业的限制。但是与一般资产阶级学者不同,他认为“个人幸福是政治社会的最终目的”,他反对使工人挨饿的工资制度,因为它破坏个人幸福。

富兰克林反对奴隶制度,要求废除它。他也痛恨种族歧视,他主张黑人、印第安人应该享受和白人同等的权利。在驳斥一些人对印第安人的轻视态度时,他特别推崇印第安人的文化,认为印第安人的文化水平很高,他们有合理的社会制度(印第安人过原始共产主义生活),有高尚的品格。

在政治主张上,他赞成实行普选制,一院制国会。

在对英态度上,他坚持殖民地的利益,反对英国的殖民政策。但是他不愿与宗主国进行坚决的斗争,反对流血革命,希望殖民地人民忍耐和等待。具体言之,他主张殖民地统一,并且在英帝国范围内实现殖民地的自治。但是在独立战争发生后,他的态度突然转变了,坚决拥护美国独立,并且把自己的财产捐献出来支援独立战争。

从富兰克林的总的思想倾向来看,他也是一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