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旅游经济效益的特点及评价标准

一、旅游经济效益的概念

经济效益,通常是指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有效成果同相应的劳动占用和消耗的比较,简言之,即从事经济活动的投入与产出的比值。因此,讲求和提高经济效益就是指在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时,要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占用和消耗,产出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有用成果(产品和劳务)。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途径。旅游经济效益,是指旅游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劳动占用和消耗同有效成果

之间的比较。所谓劳动占用和消耗,是指旅游企业和部门在规划组织旅游活动,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所占用和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即旅游成本和费用等。所谓有效成果,是指旅游经济活动的最终产出。由于旅游经济活动是一种包含了经济、技术、社会、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相结合的活动,因而其有效成果也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旅游消费需求;又包括通过旅游经济活动获取应有的利润,从而为企业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积累资金;还包括促进人们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和环境的改善。在一定的劳动占用和耗费情况下,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满足程度越高,旅游经营部门或企业的旅游收入越高,对社会、生态环境的改善越好,则表明旅游经济效益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