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原则

可行性研究作为对拟建的旅游投资项目提出建议,并论证其技术上、开发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在对旅游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研究

由于各个旅游投资项目的背景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可行性研究并没有千篇一律的模式。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研究人员对市场需求、项目规模、设计要求的确定,以及编制财务计划所使用的方法,都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而定。

(二)提供充分论据供决策者参考

可行性研究是供投资者、开发者、经营者和相关部门决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因而报告中证据必须充分,论证过程必须全面,并明确提出研究的结论和事实,为决策者正确合理的选择提供依据。

(三)正确使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在可行性研究中,应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相互结合,通过精确可靠的数据尽可能客观地得出定性结论,使可行性研究更富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四)实事求是地预测项目效益

如果研究人员经过研究认为某一旅游投资项目无法取得预期的效益和目标,就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毫不迟疑地向投资者报告,而不应该牵强附会地作出一个并不可行的可行性报告,从而导致旅游投资项目实施后带来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