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旅游消费的特点及作用一、旅游消费方式的构成

(一)旅游消费的概念

旅游消费,是指人们在旅行游览过程中,为了满足其自身发展和享受的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消费的总和。旅游消费从其性质上可作如下界定。

  1. 旅游消费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个人消费,包括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和发展与享受需要的消费两个方面。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是为了维持个人和家庭最低生活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消费;发展与享受需要的消费,则是为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 陶冶情操,发展劳动者的智力、体力从而达到劳动力内涵扩大再生产的目的。因此,旅游消费属于满足发展与享受需要的消费,是一种高层次的消费。

  2. 从个人消费的内容来看,不外乎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两个方面,它除了包括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外,还包括消费性服务在内。旅游消费就包括了人们在旅游过程中所获得的满足其发展与享受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旅游服务三个方面的消费。

  3. 旅游消费是一种超出生存需要的高级消费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生活的不断改善,旅游已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旅游消费在人们总消费中占据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二)旅游消费方式的构成

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整体系统中,旅游消费方式是其中的一个分支系统,它是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方面所组成,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消费意识。人们的旅游消费过程,是受其消费心理、消费观所构成的消费意识的支配、控制而完成的。消费心理是浅层的消费意识,即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由自身感觉体验的心理活动而形成的消费动机、意向和兴趣。消费心理往往受其社会环境的影响而自发地形成。消费观是深层的消费意识, 是在一定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并具有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的消费观同相对变化的消费心理相结合,就构成人们的消费意识。消费观为人们的消费活动提供模式,消费心理则直接影响着人们现实和具体的消费行为。

  2. 消费能力。消费能力是指人们为满足旅游需求而进行消费活动的能力。它既包括人们生理上的消费能力,又包括人们获取一定量消费的经济能

力。生理的、经济的、文化的条件,是构成旅游消费能力的物质和精神的基础。然而,这毕竟只是一种可能的消费能力。要把可能的旅游消费能力变成现实的消费能力,还需要成熟的客观条件,即旅游者在具备生理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完整的消费能力同时,客观上也要拥有条件来获取所需要的消费资料,这才是现实的旅游消费能力,才能使消费活动得以实现和进行。

  1. 消费结构。消费结构是指旅游消费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对各类旅游产品和劳务消费的数量比例和相互关系。旅游产品消费又可分为满足生存基本需要的生存消费、满足享乐需要的享受消费、满足人的体力和智力发展需要的发展消费等。此外,消费结构还包括个人消费与社会公共消费的比例关系, 以及商品性消费与自给性消费的比例关系。消费结构的状况反映了旅游消费方式的基本特征,表现了旅游消费的水准和质量。

  2. 消费习惯。消费习惯是指在一定环境下经常重复出现的一种消费行为方式,其具有民族性、历史性和相对稳定的特点。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消费习惯,是在各自特定的经济、文化条件下历史地形成的,并凝聚成为一种社会心理或行为规范,是构成不同国家、地区的文化形态和民族习俗差异的重要因素。

  3. 消费水平。消费水平主要是指从数量上表明旅游消费在物质、文化方面满足旅游者需要的程度。任何消费方式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消费水平体现出来的,特别是旅游消费品和服务总是具有一定质量的,所以,消费水平所包含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既包括精神消费品及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又包括物质消费品及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必须从数量与质量、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统一中来把握旅游消费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