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旅游价格的特点及分类一、旅游价格的特点

旅游价格是旅游者为满足旅游活动的需求而购买单位旅游产品所支付的货币量,它是旅游产品价值、旅游市场的供求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币值三者变化的综合反映。在市场经济中,一方面旅游活动的商品化是必然结果,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需求必须通过交换活动,通过支付一定的货币量才能获得满足。另一方面,旅游经营者在向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时,必然要求得到相应的价值补偿,于是在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围绕着旅游产品的交换而产生了一定货币量的收支,这就是旅游价格。从旅游经营者的角度看,旅游价格又表现为向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的收费标准。由于旅游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其特殊性决定了旅游价格具有不同于一般产品价格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综合性与协调性

旅游产品要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需求,旅游价格必然是旅游活动中食、住、行、游、购、娱价格的综合表现,或者是这些单个要素价格的总体显示。同时,由于旅游产品的供给方分属于不同行业与部门,因而必须经过科学的协调,使之相互补充、有机搭配,因此旅游价格又具有协调性,以协调各有关部门的产品综合地提供给旅游者。

(二)垄断性与市场性

旅游产品的基础是旅游资源,而独特个性是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核心, 这就决定了旅游价格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它表现为一方面在特定时间和特定空间范围内旅游产品的价格远远高于其价值,高于凝结于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另一方面,旅游产品又必须接受旅游者的检验,随着旅游者的需求程度及其满足旅游者需求条件的改变,旅游产品的垄断价格又必须作相应的调整,从而使旅游价格具有市场性,即随着市场供求变化而变化。

(三)高弹性与高附加值性

由于旅游需求受到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使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及旅游动机也是千变万化的。相反地,旅游供给却又相对地稳定,于是这种供求之间矛盾所造成相同旅游产品在不同的时间里价格差异较大,从而使旅游价格具有较高的弹性。从某种程度上讲,旅游活动就是旅游者获得一次独特心理感受的过程,在不同档次的旅游环境中,相同的旅游产品给旅游者的感受差异会很大。旅游产品的档次愈高,服务愈好,旅游者愿意支付的旅游价格也会愈高,其中便蕴含了较高的附加值。

(四)一次性与多次性

旅游产品中,餐厅的食品、旅游纪念品等商品,是使用权与所有权都出售,其价格是一次性的;此外,诸如旅游景点、旅游交通和客房等均只出售使用权而不出售所有权,从而造成不同时间的价格有所不同,因而又存在多次性价格。因此,旅游产品价格实质上是一次性与多次性相统一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