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经济效益的特点

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经济产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因此, 旅游经济效益既有和一切经济活动相同的特点,又有区别于其它经济活动的不同特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旅游经济效益是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的统一

旅游经济活动通常由旅行、餐饮、住宿、交通、观赏、娱乐等多种活动所组成,因而旅游经济效益实质上是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各种要素作用发挥的好坏,最终也必须体现在经济效益上。同时,旅游经济效益不仅体现旅游企业的经济效益,使旅游经济活动的主体及其组织得以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体现整个旅游产业的宏观经济效益,并通过旅游经济活动及其较强的产业带动效应,把旅游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

效益辐射、渗透到其它产业和部门,促进人们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充分体现出旅游经济的宏观效益及社会价值。

(二)旅游经济效益的衡量标准是多方面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经济活动必须面向市场,以旅游者为中心。这就要求旅游经营部门和企业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必须树立为旅游者服务的经营思想和观念,从旅游者的消费需求考虑,尽可能提供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这是获取经济效益的前提。在充分满足人们旅游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取得合理的经济收入和利润,不断提高旅游业的宏、微观经济效益。因此,从以上两方面来衡量旅游经济效益,可采用以下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即接待游客人数、游客逗留天数、旅游收入、旅游外汇收入、旅游利润和税收、客房率、游客人均消费、游客投诉率、资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以及服务质量等多项指标。

(三)旅游经济效益具有质和量的规定性

同其它经济活动一样,旅游经济效益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也有量的规定性。旅游经济效益的质的规定性,主要表现为取得旅游经济效益的途径和方法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和指导下,通过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和改善服务质量来实现。旅游经济效益的量的规定性,是指旅游经济效益不仅能用量化的指标来反映,而且还能通过对指标体系的比较作分析,发现旅游经济活动中的问题,从而寻求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的途径和方法。旅游经济效益质和量的规定性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离开了质的规定而片面追求量的目标,就会偏离社会主义旅游经济发展的宗旨和方向,甚至成为不良社会行为生长的土壤;反之,若只考虑旅游经济效益的质的规定性,而没有量的追求,就没有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难以实现旅游经济效益。因此,只有把旅游经济效益的质和量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保证旅游经济活动健康、正常的开展,促进旅游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