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一般地,旅游供求均衡主要是量的相等,旅游供求平衡则具有更广泛的含义,它除了量的均衡外,还要求供需方在质方面要相互适应,表现在旅游供求构成、供求季节和地区不平衡的协调等方面。旅游供求平衡意味着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节约,以及旅游供给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效益。旅游供求对供给方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节约是直接的、显而易见的,而它的社会效益,则通过供需双方在市场上一定价格条件下的交换来实现,表现为供给方对需求方的满足和引导。因此,旅游供求平衡不仅仅是宏观控制的问题,而且供给方每一个具体的单位或部门,都应该在更高的系统层次,从旅游供给发展的长远目标来处理旅游的供求平衡。如果旅游供求平衡只从局部的经济效益出发,那就可能会损害社会其它行业的经济效益,影响旅游供给社会效益的实现,并危及旅游供给方的远期利益。

与一般产品的供求平衡相比,旅游供求具有平衡相对性、不平衡的绝对性,供需交换的随机性等特性。但是,基于旅游供给与需求矛盾的特殊性, 旅游供求平衡还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因此,旅游供求平衡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需要在一个更大的系统空间中来认识、分析和解决。这给旅游供求平衡的调控增加了难度。所谓调控,总是相对于一定的目标而言的,人们事先赋予指定系统一个目标,然后运作系统,当发现系统状态偏离目标时,采用

一定方式的手段,使系统状态回复到目标,这一过程就是调控。旅游供求平衡调控的目标包括量的均衡与质的适应两部分。从实践看,旅游供求平衡调控有多种方式,概括起来主要有规划控制和过程控制两种方式。

(一)旅游供求平衡的规划控制

用控制论的语言说,旅游供给规划是一种前馈控制。它对旅游供给的发展给出目标限定和范围。其内容包括:旅游资源调研和开发,旅游需求预测, 供给规模确定,旅游区规划和建设,基本旅游供给与相关旅游基础设施的发展计划,人员培训和行业规范等方面。在制订旅游供给规划的时候,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国家的方针政策,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出发,使旅游供给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既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又符合国家或本地区的经济实力。

(二)旅游供求平衡的过程控制

这包括宏观和微观的调控两个方面。在宏观层次,国家可以根据旅游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旅游供求平衡的现实状况,通过政策对旅游供求运动进行引导或限制,促成旅游供求的平衡。在微观层次,对旅游供求平衡的调控,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当旅游市场上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时,旅游产品的价值就难以实现,价格不得不下降,生产旅游产品的资金就可能发生转移, 从而使旅游供给减少;而当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时,旅游产品就走俏,价格上杨,资金就可能由其他行业流入旅游业中,从而使旅游供给扩大。为了提高旅游供给随旅游需求而动态平衡的主动性,就要增加旅游供给能力的储备,根据旅游需求发展的趋势,适时扩大旅游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