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旅游价格体系

旅游经济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活动,它涉及到众多的行业和部门; 旅游消费是一种综合性消费,它围绕着旅游者的食、住、行、游、购、娱等需求涉及到繁多的旅游产品的交换。不同的旅游产品在质量、规格、花色、式样上各不相同,这些旅游产品在再生产过程中还存在所处阶段上的差别、地区上的差别和季节上的差别等。因此,不同旅游产品的价格各异,相同旅游产品也有价格的不同。由于旅游价格是纷繁复杂的,各种旅游价格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从而形成了旅游产品的价格体系。所谓旅游产品价格体系是指各种旅游产品价格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旅游产品价格的总和或旅游产品价格的有机整体。

科学合理的旅游价格体系,既能满足旅游者在支出一定旅游费用的情况下获得最大需求满足;又能使旅游经营者获得适当的利润,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还能调节旅游市场的供给与需求,推动旅游经济健康运行,促进旅游业蓬勃发展。因此,分析和研究旅游价格体系,不断地保持旅游价格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旅游价格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化就是旅游价格之间的比例合理化。旅游价格的比例关系主要有旅游产品的比价、旅游产品的差价和旅游产品优惠价。

(一)旅游产品的比价

旅游产品的比价是指不同旅游产品价格的比较关系,其形成的基础是生产不同旅游产品所耗费的不同社会劳动量的比例,即价值量的比例。旅游产品比价安排得合理,有利于旅游产品的生产与流通,从而有利于旅游市场的供求平衡。如果旅游产品的开发结构不合理,如饭店过剩、景点不足或景点没有特色,则旅游产品比价就表现为饭店价格高、景点价格低或者饭店价格低、景点价格高,从而使旅游产品比价不合理,其结果必然影响饭店与景点的生产与流通,影响旅游市场的供求平衡。此外,合理的旅游产品的比价还能使各类旅游产品的生产者都能得到社会平均利润,有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旅游产品的比价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互补关系的旅游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如旅游产品中食、住、行、游、购、娱之间的比价关系,这类旅游产品比价合理化的前提是各类互补旅游产品之间质量、档次、数量、比例上的相互对应和一致。另一类是具有替代关系的旅游产品之间的比价关

系,如一般旅馆、商务旅馆、汽车旅馆、度假村、农舍式旅馆等之间的比价关系,安排这类旅游产品的比价,要在遵循价值决定价格的基础上,着重考虑旅游市场的供求与产品的特色。如一个有特色的一般旅馆的床位价可能与一家星级饭店的床位价相差不远,而农业旅游发展中的农舍式旅馆的价格与其他具有替代关系的旅游饭店的价格显然差异较大。

(二)旅游产品的差价

旅游产品的差价是指同种旅游产品由于购销环节、购销地区、购销时间及其它原因而引起的价格差额。旅游产品差价的实质是旅游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自身价值(基础劳动量)和新增价值(流通中新投入劳动量)的货币综合表现。旅游产品差价的大小,决定着旅游产品价格水平的高低,从而影响到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通常,旅游产品的差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

  1. 批零差价。一般是指同种旅游产品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的差额。由于零售产品比批发产品要多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因此零售价格客观上要比批发价格高。同时,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现代旅游经济活动中,旅游产品的销售成为旅游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这也推动着旅游产品批零差价的形成和合理化。

  2. 地区差价。地区差价是指同种旅游产品在不同购销地区的价格差额, 它是购销差价在空间上的反映。旅游地区差价可以调节不同地区间的旅客流量,刺激“冷点”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减轻“热点”地区旅游环境的压力, 起到平衡各地区旅游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3. 季节差价。季节差价是指同种旅游产品在同一市场不同季节的价格差额,它是购销差价在时间上的反映。旅游季节差价是为了调节旅游“淡旺季” 的游客流量,以达到淡季不淡,旺季不要过分拥挤的目的。

  4. 质量差价。一般指同种旅游产品在同一市场上由于质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任何旅游产品都存在着质量高低的差别,如饭店不同星级有不同服务质量。为了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就要通过合理的质量差价来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利益,使旅游者获得与价格相一致的服务,使旅游经营者获得与价格相一致的收益。

(三)旅游产品优惠价

旅游产品优惠价是旅游产品供给者在明码公布的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折扣或优惠的价格,其实质也是一种差价。如有的航空公司对团体旅游实行每 16 人可以免票一张的优惠。旅游产品优惠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销量优惠。即根据购买旅游产品数量的大小实行优惠,游客数量越大,优惠越多。具体又分为累计折扣优惠和非累计折扣优惠。累计折扣优惠是在规定时间内同一旅游者累计购买旅游产品或服务的数量超过一定数额时, 可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它有利于建立旅游企业与旅游者之间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稳定客源渠道,保持旅游人数的稳定增长。非累计折扣优惠是规定旅游者每次达到一定数量或购买多种旅游产品达到一定金额所给予的价格折扣,它有利于鼓励和刺激旅游者扩大购买量,同时减少交易成本。

  2. 同业优惠。指旅游产品批发商给予零售商的折扣,如旅游目的地饭店业给旅行社优惠住房价和一定的佣金。同业优惠可以充分发挥中间商的销售职能作用,是稳定销售渠道的重要措施之一。

  3. 季节优惠。指旅游企业在经营季节性波动较大产品和服务时,常在淡

季给予旅游者的价格优惠。它有利于旅游企业的设施和服务在淡季时被充分利用,有利于旅游企业的正常经营。

  1. 现金优惠。是为鼓励旅游者以现金付款或提前付款,而给予旅游者一定折扣的优惠,以加快资金的周转,减少资金的占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