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可行性研究的种类

从旅游投资项目的实际出发,可行性研究又可分为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和最终可行性研究。

(一)投资机会研究

投资机会研究,是指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所进行的寻找最有利的投资机会的研究。其主要目的是为旅游投资项目提出建议,旅游项目建议书就是在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机会研究比较粗略,主要是对旅游效益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一些估计,并非进行详细的计算。但是,这种研究是必要的,因为每个项目都需要确定是否有必要进一步获取建设的详细资料。国外投资机会的研究对总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一般要求在正负 30%之间。

(二)初步可行性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对拟议的旅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所进行的进一步研究。它主要针对那些比较复杂的建设项目而进行的,因为这类项目仅凭投资机会研究还不能决定其取舍,必须进一步进行可行性分析。初步可行性研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进一步论证投资机会是否有可能;进一步研究拟议的旅游投资项目建设可行性中某些关键性问题,如市场分析、中间工厂实验等;分析是否有必要开展最终可行性研究。初步可

行性研究在国外旅游投资项目中对投资估算的精确度一般在正负 20%之间。

(三)最终可行性研究

最终可行性研究即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对旅游投资项目所进行的技术经济论证。它需要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投资项目越大,其内容就越复杂。最终可行性研究是确定旅游投资项目是否可行的最终依据,也是向有关管理部门和银行提供进一步审查和资金借贷的依据。国外旅游投资项目最终可行性研究的精确度一般在正负 10%之间。

总之,在旅游投资项目建设中,常常涉及开发者、经营者、资产借贷者、资产投资者和政府机构等,每一方面从各自的利益出发,都要对拟建的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所以可行性研究往往又可分为投资前研究、经营研究、资金研究、资产投资研究和政府机构研究等内容。投资前研究是由开发者进行的,主要研究项目开发或建设的投入和开支是否合算。项目开支包括设计费、土地征购费和主体投资三大部分。经营研究是由经营部门进行的,主要是估计该旅游投资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市场销售情况和预测未来经营中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资金研究是由资金借贷者进行的,主要是研究该项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投资资金的数量及资金的分配。资产投资研究是由资产投资者进行的, 主要是预测该项工程建成后在资产投资收入和资产现金流动的基础上,研究投资利润与税收上的好处(如减免税等)。政府机构研究是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的,主要是评价该项旅游投资项目建设后对财政、经济、社会、环境及对周围地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