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教学目标的使用

历史教学目标与其他学科教学目标一样,是一个相对稳定的规定体系。在使用中,要随着教学大纲、教材的变化,对教学目标作出相应的改变;随着教学水平的变化,教学目标也要相应地调整。目标的变化反映了不同时期教学水平的变化。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史实知识教学的起点和终点一般是一致的,而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的教学则需要经过较长的教学过程才能完成。因此,目标中所确定的在某章节某一掌握层次上的理论知识或技能知识,并不意味着只在该章节才进行教学,而是指该章节教学后应该达到的掌握水平,在此以前要逐步训练,在此之后要不断巩固。此外,理论知识与技能知识都各自有其完整体系,列有总体教学要求表。只有掌握了历史教学的总体要求,才能掌握分类要求,便于完成预期的某一掌握层次。

作为一个完整的教学目标,应该包括认知、情感、技能三个领域。由于目前历史教学水平和研究水平的限制,现有的历史教学目标主要局限于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技能领域没有作出系统的规定。不过情感领域和技能领域的基本内容一般还是有所体现,教学时需予以重视,以全面完成教学任务。目标的完成程度如何,将是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尺。为使这一标尺尽可能

地客观、合理,必须具有四方面的条件:①以适度的目标为依据;②学生在各方面的水平基本相同;③教学条件、环境、背景等和教学有关的因素基本一致;④测量是有效的和可靠的。

应当说,一个好的教学目标不仅不会束缚,相反还会促进历史教师的水平发挥。由于有了统一的标尺、基本的水准,更增强了教学的可比性,有助于显示各种优良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并为总结、推广提供依据。有了好的教学目标,也有助于使各种历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思想、方案、方法建立在更为可靠的基础上,从而有利于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