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力的特征及其具体化问题

中学历史学科的能力是学生成功地完成中学历史学科的学习活动,并有利于他们一般能力(智力)发展的特殊能力。不言而喻,它必须具备解决历史问题的“应用”特征。也正是这个定义,使能力及能力体系的具体化问题自然地转化为“解决怎样的史学问题”及为了对此作出背景、范围、程度的限定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运用什么、以什么方式、解决到什么程度、产生什么成果等能力实体的范围问题。于是,能力及其体系就必然地和史学知

识——史实知识、史论知识和方法论知识发生了联系。否则,能力及其体系在理论上就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上则更是难以把握。(近百年来,心理学对能力的研究几乎都证明,能力作为一种个性心理特征,在现实中总是具体存在的,脱离具体知识和思维方式的能力是不存在的。人们只能是尽可能地将具体知识规定在足够表现其能力并假设绝大多数被试都可能具备的水平上,以此为实体,去测试一般能力。)所以,作为具体化的、有特定意义的中学历史学科的能力及其体系,就更应该以其学科问题的类型、形式、结果——对能力的应用特征的规定为纲领,以与其有关的内容(一般地说, 可以指史实知识)、方式(一般地说,可以指史论和史法知识)——对能力实体的规定为基础。从而,真正使中学历史学科的能力及其体系成为具体的、现实的、具有可行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