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的质量及其智力价值

任何具体的思维,其内容和形式都是客观世界各种状态、属性、联系的主观反映。在正确的思维中,内容是知识,形式也是知识(无论是表象的运动,还是形式逻辑或辩证逻辑的运动)。在心理学上有意义的是:在每一特定的、具体的思维场合下,其中一部分内容和形式是受意识控制的,而一部分内容和形式是不受意识控制的已经自动化了的心智技能(或叫做思维习惯)的思维内容和形式。思维方式(无论是否意识到)只是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正确反映——知识,在被人理解后练习、巩固下来的行为方式之一,是行为方式的知识在个体掌握中的转化、发展形态。因此, 个体的知识质量不仅表现为掌握了什么知识及其深度、广度,而且还表现为这些知识被掌握到的自动化程度。

由此可见,思维能力实质上是个体大脑中知识及其运动的量度。在具体思维中,知识质量越高,思维能力也越强。在学校学习的条件下,当我们说要使学生学习和掌握一种新知识必须要使学生先有一定的能力为条件时,其实质是指要学习和掌握一种新知识,必须要先具备一定质量的能够作接受和加工这一种新知识运动的知识。换言之,必须具备能够理解和同化这种新知识的认知结构。在这里,低层次的一定质量的知识构成了获得高一层次知识的思维能力;而这高一层次的知识一经获得和巩固则又构成了更高一层次知识的思维能力。因此,知识和能力的区别只是在特定的某一具体的学习环节中才有意义,而在整个思维发展过程中,它们就像因果关系一样,是融为一体的。

所以,我们说历史学科中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是一体的,其核心是提高知识学习与掌握的质量——使学生掌握最有智力价值的史实知识、史论知识和史法知识,并使这些知识掌握到较高的运用水平和自动化程度,由此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发展智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