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史教育学的形成和研究对象一、历史教育学的形成

我国的历史教育由来已久,源远流长。春秋时期,孔子办私学,以《诗》、

《书》、《礼》、《乐》、《春秋》作为教材,传授弟子,其中《书》(《尚书》)即是一部历史文献汇编,《春秋》则记录了鲁国的历史,它们是迄今可查的最早的历史教材。在教学上,孔子提出的“因材施教”、“温故知新”、“举一反三”以及“使人心愤愤,口悱悱”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认为是学校历史教育的开端,也是历史教育方法研究的肇始。

把历史教育作为一门学科加以研究,是近代学校的出现,班级授课制的确立,尤其是师范学堂的设立以后才开始的。20 世纪初,废科举,兴学校, 历史正式被列为学校中的一门课程。与此同时,专门研究、讲授历史教育的方法,也逐步成为师范学堂的一门学科。最初,其名称为“教授历史之次序方法”,附属在有关的历史科目之内。1904 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中,就有历史科目开设“东西洋各国史兼讲教授历史之次序方法”的明文规定①,其目的是使师范生了解、掌握某些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这可能是我国设立历史教学法学科的初创或雏形。1912 年以后,该门学科一般称为“历史教授法”。“五四”运动前后,随着师范教育的发展,许多教育家对如何搞好学科教授法提出了改进意见,认为教的方法要考虑学生的实际,并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反对教和学的脱节现象。1919 年,当时任职于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陶行知先生在《论教学合一》文章中,首先明确提出了改“教授法”为“教学法”的主张。自此以后,“历史教授法”的名称也逐渐改为“历史教学法”。这应该说是我国历史教育研究上的一次有意义的变革。

20 世纪 30 年代末,鉴于分科教学法比较重视教法的研究,而忽视了与教法直接相关的教材的探索,一些师范院校开始尝试增加教材研究的内容, 同时改学科名称为“教材教法研究”。1939 年,当时的教育部颁发的《师范学院分系必修科目表施行要点》中,将这门学科的名称正式写为“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在 1946 年颁布的《修正师范学院规程》中,又明确规定分科教材及教法研究为专业训练科目,在第四学年学习,内容包括教材选择、教科书批评、课程标准研究、课程组织和教具设置及其应用等部分。至此, 该学科已初具规模,有了大体的框架。

新中国成立以后,历史教育学在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科)仍以“中学历史教材教法研究”或“中学历史教学法”的名称,作为必修科目之一,直

① 刘问岫编:《中国师范教育简史》,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4 年版,第 8 页。

至今天。

名称的沿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任务和内容范围的变化与发展。从“教授历史之次序方法”到“历史教授法”,反映了这门学科日趋独立,研究领域逐步开阔,不再是附属性的兼授;而从“历史教授法”到“历史教学法”,则反映了这门学科体系的逐步完善,把学生的学习作为研究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名称的沿革,标志着这门学科的进步。

纵观半个多世纪历史教育研究的历程,应当说,历史教学法学科在一定时期里,对帮助师范生熟悉学科教育,掌握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热爱教师工作,提高历史教育、教学质量,是有一定成效的。但就该门学科的发展历史来看,从它创建时开始,就已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局限于经验性的描述、方法的介绍,缺乏独自的科学体系及理论说明。这不仅从学科的名称上可以得到印证(易使人们将学科教学法理解为具体的教学方法),而且在内容要求上,历来注重的也是单一的方法、技巧。即使在 1957 年的高等师范院校修订教学计划中,其指导思想仍是十分强调实践经验,规定教材教法学科的内容为:“了解中小学教材内容和编写原则,熟悉基本的教学方法;对使用教材过程的经验和问题进行研究。”更何况该门学科在 1949 年之后又几经挫折,动荡不定,致使学科面貌至今未能得到根本的改观。

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今天,尤其是随着现代教学论、课程论、学习心理学、教育测量学等学科的发展,国内外学科教育改革中新成果的积累,人们越来越感到历史教学法的原有模式已日益不能适应历史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培养一代新人的要求。因此,历史教育界的有识之士提出改革历史教学法, 创建历史教育学,以进一步完善这门学科的体系结构,使其更切合实践需求,实为大势所趋。这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该学科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学科教育研究在发展、升华。其实,有关学科教育的改革,国外一些国家早已进行了。据有关资料刊载,由美国大学中的教育学院院长和主要学术领导人组成的霍姆斯协会在其《明天的教师》(1986 年)报告中谈到,新型的教育学课程的“第一项重要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专门的学科的教育,要用对专门学科的教与学的研究来代替本科的一般‘教学法’课程”①。美国的历史教育研究也曾经过历史教授法的阶段。最具代表性的要算美国历史教育专家约翰生·亨利在本世纪 20 年代初写的专著《历史教学法》一书了,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美国的历史教育研究的状况和水平。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变革,当代美国各大学教育系或教育学院已把这门学科发展为“历史教育学”,从属于“社会科教育学”。原苏联一直很重视学科教育研究,分科教学法论著出版不少,对我国也有较大影响。但从 70 年代开始, 原苏联的一些高等师范院校已着手把原先的学科教学法相继改为学科教育

① 转引自《学科教育学初探》,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9 页。

学。他们认为,“‘教学法’这个术语理所当然仅仅是指中学课程的单个具体问题的讲法”,它不适于表达学科教育、教学的“所有内容和方法问题”, 因此“必须加以现代化和改善,实质上是要建立一门新的课程”②。日本广岛大学教育部主任教授、全国社会科教育学会会长平田嘉三于 1969 年发表了《以新的社会科为目标——新的历史教育学》一文,在日本第一次提出了“历史教育学”这个名称。1978 年 4 月,广岛大学教育系创设了日本第一个“学科教育”学科,设立了社会科教育学专业,“历史教育学”学科名称被正式使用③。近些年来,我国教育领导部门和学科教育研究专家也已关注学科教育学的建立问题,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讨。1986 年 10 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山东济南市举行了 1949 年以来首次全国高师教学法学科建设研讨会,会上就建立我国学科教育学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接着,在同年 12 月 12 日的全国高师师资培训工作会议上,国家教委领导在讲话中又提到:“我们不仅要建立自己的教育学,还要建立自己的学科教育学”。可见,由“学科教授法”到“学科教学法”,发展到今天的“学科教育学”,已是一种必然趋势。作为学科教育学之一的历史教育学也因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