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史教育的基本原则

对于历史教育原则的研究,在我国,可以说已有很长的历史。从本世纪20 年代开始,从事历史教育的专家就提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新中国成立后,这方面的研究探讨进一步发展,历史教学法研究专家吸收国外的教育理论,结合我国历史教学实践,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原则,对历史教育产生了很大推动作用。

纵观当今历史教学法研究领域,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发展变化。一是研究视角的变化。过去几十年,历史教育界一直是从历史教学的角度总结归纳历史教学原则。然而,近几年来,从历史教育的角度研究历史教育原则的论文和著作增多。这是历史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人们对历史教育的综合价值有了新的认识,不再局限于历史的教学功能,而从更广阔的领域,从历史的教育功能研究历史教育的原则。二是研究层次的变化。由于研究视角的变化,使得研究的层次也相应提高,即从历史课堂教学的具体的操作性的原

则的研究,上升到对历史教育思想方法论的研究的新高度。

上述两个发展变化,从各种论著中提出的各条原则可以具体看出来。例如,科学性原则、量力性原则、系统性原则、调动积极性原则、史论结合原则、阶级分析与历史主义相统一原则等等,主要是从历史课堂教学角度提出的。而教学与教育相统一原则、教学与发展相统一原则、知识传授和思想教育智能培养相统一原则等,已经扩展到历史教育的多方面领域了。再如,直观性原则、巩固性原则、过去和现实相统一原则、系统讲述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原则、按年代顺序与分阶段按条块教学相统一原则、加强联系与进行对比相统一原则等等,都是侧重于操作性的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而在一些论著中提出的结构化原则、相关性原则等,则已开始从方法论探讨教育的基本原则。

历史教育原则,作为指导历史教育过程的基本准则,必须是对历史教育过程的全方位的、概括性的、方法论的最一般要求,对历史教育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从这一点出发,我们从历史教育目标、教育过程和教学方法三个方面提出历史教育的三条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