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能力的表达及其操作性问题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能力要求的目标化问题,即在能力体系中的各个能力虽然具有累积性,但应当各自有其特定的涵义,用以明确区别其他能力。为

此,应该尽可能使各种术语的定义精确一些,以利于教材编写者、教师、学生和评价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使用时有较为一致的理解。然而,“理解”、“不理解”及“不甚理解”这一类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高度相对的,更何况,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师资乃至师资培训力量与水平严重参差不齐的大国中,这个问题将更为复杂。因此,为了使能力体系更具可行性,最好的做法是对能力作出操作性(即按解决问题的程序和结果所作的)定义,在可能发生歧义的地方加上有助于理解的说明和行为化的例证——试题。当然,这种例证性试题不应当被理解为某能力项目的全部行为外延或固定模式,而应当是某能力项目内涵的一种具体表现。就此而言,布卢姆等的目标分类学及我国现行的高考说明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示范,值得借鉴。在这些目标体系中,每一个能力都有极为详尽的定义和例证。

根据上述讨论,我们认为,我国的中学历史学科能力体系可以根据下列模式来建立。图中括号表示某能力所包含的子能力;箭头表示箭头所指向的能力包含着并高于前面的能力,即箭头所指的方向是由低到高发展的方向; 每个年级都应当包括第一层次划分的四类能力,年级之间的差别在于第二层次的划分,一般地说,为了使教师能够因材施教,只要规定出初中和高中的界限即可。另外,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这个界限可因地制宜地制定。

四、能力的表达及其操作性问题 - 图1

四、能力的表达及其操作性问题 - 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