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澳大利亚社会经济的第三次起飞

一、农业与牧业

50—70 年代初这二十余年,是澳大利亚社会经济大发展的时期,即历史上的第三次经济起飞。正是在这一时期内,澳大利亚变成了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可从其国民生产总值大幅度的增长看出来,按当年价格计算,国民生产总值,1946 年为 30.06 亿澳元,1956 年上升为 106 亿澳元,上升两倍多。1973 年高达 409.83 亿澳元,比 1946 年上升 12.3 倍多。到 1969

年,澳大利亚国民经济总值已居世界第 10 位。按人口计算,是年国民生产总

值人均 2520 美元,居世界第 8 位,被列入富裕国家之列。以增长速度言,居

世界第四位,仅次于日本、加拿大和法国。从 1949 年到 1970 年,澳大利亚增长速率在 4.1—6.6%间。

从广义上讲,农业、牧业以及渔、林、狩猎等业均统称之为农业。但种植业(狭义的农业)和畜牧业是澳大利亚广义的农业的主体。澳大利亚的种植业和畜牧业在国内外一向占有重要地位。

在 1949—1980 年初这段时期里,澳大利亚种植业发展比较快,如战后小

麦播种面积 1949—1950 年度为 495 万公顷,1969—1970 年为 949 万公顷,

1979 年—1980 年为 1115 万公顷,同期产量大幅度提高,分别为 593 万吨、

539 万吨和 1619 万吨。再以甘蔗为例,1949—1950 年种植面积为 11.4 万公

顷,产甘蔗为 696.9 万吨,1959—1960 年为 12.7 万公顷,产甘蔗为 914.7

万吨,到 1979—1980 年分别为 26.7 万公顷和 2397.6 万吨。

畜牧业在同期也有较大幅度发展。1949—1950 年有牛 1460 万头,羊为1.13 亿只,1959—1960 年,牛 1650 万头,羊 1.15 亿只,1979—1980 年分

别为 2620 万头和 1.36 亿只。

促使澳大利亚农牧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主要原因有以下一些:第一,首先扩大农牧业用地,1950 年农牧业用地已达 3.76 亿公顷,到 1980 年已近 5

亿公顷,增长 1/3。第二,扩大了灌溉面积,到 1976 年灌溉面积约有 150 万公顷。第三,扩大人工牧场,推广了合理施肥,尤使用化肥,使水草丰盛, 1950 年人工牧场仅为 740 万公顷,到 1975 年高达 2860 万公顷。第四,战后国际市场羊毛和小麦价格上涨,需求量增加,尤其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爆发后,更加刺激了国际市场对羊毛和谷物的需求量。第五,农牧业技术和农牧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生产规模的扩大。第六,政府对农牧业的支持和干预,如政府对小麦和羊毛价格的补贴,对农牧业提供贷款,仅 1971

年提供农牧业的贷款达 1.54 亿澳元。此外,对农牧业提供资助,1977—1978

年提供援助金额高达 1.62 亿澳元。

澳大利亚农牧业经济虽有较大幅度的发展。但它在国民经济的比重却日益降低,从事农牧业的劳动力亦日益减少。战前,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1/4,到 80 年代仅占 6%,而劳动力由战前的 50 万人,即占全国总劳动力的近 20%,下降为 6%。这显然是由于澳大利亚工业化的结果。工业化既导致了澳大利亚经济结构的变化,又导致了农牧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牧业产品对外出口仍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直到 80 年代,农牧业产品出口仍占总出口额的近 45%。

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经过 19 世纪 30 年代和 60 年代的改革已基本确立。澳大利亚绝大部分土地名义上为国有,即所谓英王所有,实际上早已私

有化。皇家土地(国有地)约占整个土地面积的 85%,其中 62%租借给私人使用。其余 38%,由政府直接控制,或由政府占用或作为保留地,这部分土地在全澳约有 1 亿公顷。

私人租借的土地是从旧殖民时代沿袭下来的。租期分年租借、长期租借和永久租借三种。租金因此有长期固定租金、定期(十年)租金和载畜量租金。租借土地事实上是私有土地,因为租金很低和租期长。

私有土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 15%。该类型土地大致分为两种:①所有权已让渡的土地,约占私有土地的 79%。②其余是所谓“在办理让渡手续中” 的土地。前者是指那些自由持有程度很高的土地,换言之,是指那些任意转让持有权和任意使用的土地。后者是指那些有条件持有的土地,或者说不能任意转让持有权的土地。根据澳大利亚法令规定,购买土地是有条件的,诸如限制购买土地的面积,必须在购买的土地上经营五年,要改良土壤、垦殖、围栏,并保证不把土地所有权转让给拥有一定土地面积的人。

无论是国有土地,或是私有土地,无论是租借持有的土地或是自由持有的土地,事实上没有多大区别,因为绝大部分土地持有权和使用权都掌握在私人手中,土地持有者都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土地,不存在专门出租土地的地主,也没有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因此,澳大利亚土地制度是西方国家土地所有制的一种类型。这是由于澳大利亚是从一个流犯移民殖民地并且长期又以畜牧业和种植业为主的经济体制演变而来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