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矿业的长足发展

在这一历史时期,澳大利亚采矿业一度衰微,不如农牧业,尤其不如工业发展之迅速。在 20 年代初,新南威尔士州矿产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与研究,认为主要原因是:第一,成本高,产品质量低;第二,运费高,冶炼价格高;第三,机械化程度低,而工人工资亦低;第四,勘测工程缺乏政府资助,因而发现新矿过少。联邦政府接受了该矿产委员会的报告所提出的观点, 决意纠正不利因素,大力支持发展采矿业,首先制定了“全澳矿业发展计划”。从 1926 年起,联邦政府连续颁布了几个奖励矿业勘测与开采的条例,如 1926 年矿床勘查奖励办法, 1927 年石油勘测奖励条例、1930 年黄金勘查奖励条例。此外还颁布了奖励研究土壤与发现新矿床的条例。

进入 30 年代后,联邦政府仍大力采取措施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特别重视探查矿业资源的工作。1934 年,联邦政府颁布了“澳大利亚北部土地勘查法”,目的是促进对这一广大地区的土质与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为了完成这项任务确定经费为 15 万英镑,其中半数由联邦政府提供。“澳大利亚北部

土地勘查法”规定了北纬 22 度线以北至海岸线为勘查的地区范围,并确定了由西澳大利亚、澳北区和昆士兰三个州联合勘查。因此在经费方面,昆士兰和西澳大利亚两州均摊其余 7.5 万英镑勘查经费。勘查工作到 1938 年完成,

勘查土地面积高达 1.9 万多平方公里。这是澳大利亚勘查资源史上的壮举。联邦政府在大力推进勘查工作的同时,亦大力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如

1934 年拨出专款 283750 英镑资助各州的采矿业。各州分得此笔款项数额为:

新南威尔士得款 33200 英镑,维多利亚得 45700 英镑,昆士兰得 60500 英镑,

南澳大利亚得 12800 英镑,西澳大利亚得 44400 英镑,塔斯马尼亚得 13400 英镑。

澳大利亚亦十分重视勘测与开采石油资源。1929 年联邦政府为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寻找石油资源和开采石油曾拨出 37 万英镑专款予以资助。不仅如

此,另外拨出近 20 万英镑资助私营石油开采与勘查公司。在政府大力支持下,澳大利亚出现了一系列石油企业,著名的,也是最大的是国家炼油公司, 该企业实际上属公私联营企业。国家炼油公司为发展业务聘请著名地质学家作为该公司的顾问,并且派本公司专业与工程技术人员到美国、阿根廷等石油工业发达国家进行考察。

采金业和煤炭工业亦有相当发展。从 1931 到 1940 年,全澳大利亚共采

出价值达 1268.3 万英镑的黄金。从 1925—1934 年这十年间采出黄金达

596757 盎司,居世界十大产金国之列。以产值论,除采金业外,采煤业是澳大利亚的第二大矿业。全澳各州均产煤,以新南威尔士和昆士兰产量最高, 种类以黑煤为最重要,1938 年产黑煤为 1168 万吨,棕煤为 367.5 万吨,两

项合计产值高达 754 万英镑。最大煤区为悉尼煤区,占地达 2.4 万平方公里。其他,以采铁、银、锡等为重要,1938 年,澳大利亚产银总值据不完全

统计为 379.9 万英镑,产铁总值为 260 万英镑。

由于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澳大利亚的采矿业发生了改变,由衰微局面转向迅速发展的局面。以产值言,由 1919—1920 年度的

1720 万英镑,上升至 1938—1939 年度的 2790 万英镑,二十年内增长 61%。澳大利亚二战前的经济和政治建设成就不仅大大促进了本国的经济繁荣

和政治独立,而且为在即将到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胜德日意法西斯做出巨大贡献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