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西周权力结构的特点,宗室是西周社会结构的基本组织单位。西周统一全国以后,周王把土地和人口分封给家族成员和外姓有功之人, 这些人建立藩国邑地,称为诸侯国。受封之诸侯国有 71 个,其中,国王亲属
占 53 个。国王为各诸侯的“共主”,各诸侯国听命于周王。周王的王室为大宗,诸侯王的王室为小宗,而诸侯王在自己的封地又为大宗,受诸侯王分封的诸庶子又有自己的更小封土,又是小宗。按周朝的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 他的宗室即是大宗,庶子不能继承王位,称之为士,其宗室是小宗。每个宗室内部是以长子为主干的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组成,分属这个宗室的庶人、奴隶受其奴役,没有血缘关系,同姓宗室之间有旁系的血缘关系。周王朝就是通过这种宗法制度进行统治的。
周朝的宗法制度是天命宗法制度。首先,周朝的国王以“天”之子自居, 臣属以“天子”称之,王权是受命于天。周代的文献材料多次讲到“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大孟鼎铭文》)等类似的思想,把周文王、周武王看作有德之王,所以打败了商纣王,这是天命使之。按此说法,周王就成了受天之托主宰人间一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下出。”(《论语·季氏》)周王作为“天子”,当然就有权分封诸侯;其次,国王家族的始祖相传是弃, 姬姓,与谷神稷为同一个人,又从弃推到传说中的黄帝之曾孙帝喾,也是位神异人物,并创造了姜嫄践巨人迹生弃的神话。这样就把国王家族成员神圣化;第三,西周王朝制《周礼》(相传为周公所作),这是一部刑律,保障了周朝以天命自居的上下尊卑的宗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