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侣和种姓制度神话

早期吠陀时代已经有了从事阐释吠陀著作和主持祭祀事务的僧侣阶层, 不过这时的僧侣不是常住神庙的神职人员,他们还没有神庙、神殿。僧侣阶层是指雅利安人中间通晓吠陀、立志修行、懂巫术会咒语、有资格主持祭祀的人。他们常被看作有知识有学问的人,所以受到人们的尊敬,与后来的僧侣阶层有所不同。

种姓制度可能早在公元前 2000 年间就已经存在,开始主要是雅利安人与被征服民族之间的区别,当僧侣阶层出现以后,这个阶层的人创造了四种姓形成的神话。《梨俱吠陀》说,有一个叫普鲁什的原始巨人,诸神以他作为祭品,在祭祀中创造家畜和野兽,出生母牛、母山羊、母绵羊等雌性之动物繁衍后代,在肢解普鲁什的时候,诸神又把他的口变成了婆罗门种姓,手变成了刹帝利种姓,腿变成了吠舍种姓,脚变成了首陀罗种姓。在《吠陀本集》中其他著作里,普鲁什的形象有所改变,一般是把他描绘成一个横卧在大地上的人物。在上古印度铭文有婆罗赫曼化身为四种姓。在婆罗门教中普鲁什和婆罗赫曼为一个人。《摩奴法典》里婆罗赫曼是有目的创造四种姓的,而不是被肢解的。早期吠陀时代一是强调诸神共同制造出四种姓,二是强调诸神也要进行祭祀(没有讲祭祀的对象,所以这里的祭祀有创造的意思),三是强调诸神首先创造的动物为母性。按照这个神话,种姓制度及每个人从事的职业、生活的贫富、地位的高下,都是神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