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赫阿吞宗教改革
古埃及“王国时期”的法老即国王同地方各神庙祭司集团的矛盾由来已久,法老们虽以各州之上的神之子自居,但他赠与财产、任命中央官吏时总会有所偏重,而地方祭司集团有着强大的寺庙经济和自己的地方主神,这很自然与中央的法老产生矛盾。斗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祭司集团干预王事,特别是法老的继承问题;二是国家主神的名称,即太阳神赖神的前缀是那个祭司集团的主神名称,这不仅关系法老的尊号,而且也关系到祭司集团的地位。这种法老同祭司集团之间的争斗在古王国、中王国时期一直存在, 到新王国时期又表现为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改革上。
新王国时期的矛盾大概早在图特摩斯二世、三世时期就开始了。当时, 神庙祭司们担任高级世俗职务,引起了法老和世俗贵族的不满,而神庙占有大量土地、奴隶和农民,排挤了中小奴隶主的发展,所以他们支持法老同祭司贵族的斗争。改革在政治上表现为法老从中小奴隶主阶层选拔官吏,经济上表现为财产的再分配,宗教上表现在对阿蒙神的不恭。
阿蒙神是底比斯祭司集团的主神(亦“阿慕恩神”),图特摩斯三世曾在拉蒙神庙当过祭司,后在这个神庙祭司集团的支持下当了法老,又在这位法老的支持下阿蒙神与太阳神相混,俗称“阿蒙—赖神”或“阿蒙—瑞神”, 成了国家的主神。到图特摩斯四世,为了摆脱阿蒙神庙祭司集团的控制,有意抬高阿吞神(太阳神的另一别名,意为“太阳的光盘”,引申为“太阳背后的权力”,可能是从瑞神演化来的,原为日城的神,后移到底比斯城), 说埃及人对西亚人的军事胜利应归于阿吞神的佑助。
在阿蒙霍特普四世继位以后,他决心彻底打击底比斯阿蒙神庙的势力, 实行宗教改革(公元前 1424—前 1388 年)。他撤换阿蒙神庙高级祭司担任的世俗职务,把阿吞尊为国家主神和宇间的唯一神;命令凿掉公共石碑上的传统神祇的名字,没收阿蒙神庙的财产,把反对他的祭司赶出神庙;创造《阿吞颂诗》肯定阿吞为“大地之主”,赞颂阿吞太阳神的威力;他把自己的名字阿蒙霍特普改为埃赫阿吞霍特普,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宗教信仰,信奉阿吞太阳神。埃赫阿吞的宗教改革最后在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及其支持者在反抗中失败了,埃赫阿吞霍特普四世去世后,阿蒙神及其神庙祭司们又恢复了原
来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