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时代的宗教

  1. 前期王政时代的宗教行为(约公元前 753—前 616 年)

王政时代前期相传有四个王统治,王为拉丁族人和萨宾族人,实权职掌在由氏族首领们组成的元老院,即氏族长老会议。在罗马公社内部实行军事民主制,所有罗马成年男子都有资格参加胞族的库里亚大会,讨论宣战和媾和问题,并选举包括“王”在内的公职人员。其内部有奴隶,大部分为战俘, 族内有贫富差别,王可以把族中成员出卖为奴,出现了奴隶制的经济关系。它的宗教观念与宗教行为有:

墓葬。分为火葬、土葬。火葬是以陶制瓶罐置放骨灰,在村落四周的山岩中凿几间屋子,瓶罐排列在壁龛之中,这种形式较早;土葬是在村落周围空场上挖一条长方形的壕沟置放尸身,这种形式较晚。火葬可以把几个装骨灰的陶瓶置放在一个茅屋形的陶罐里;土葬是一条壕沟埋一个尸身,以陶制物品和工具为随葬物。相传有葬仪,在葬仪上和每年的一定日子里要祭典亡灵,说明他们已经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

祭神。前期王政时代的罗马人是多神教,有女性神和男性神。如他们的家室房屋是用茅草和泥巴、树枝搭盖的,每间房有 135 尺左右,中间有火灶, 灶有男女灶神,每日用餐全家都要向女灶神威斯塔和男灶神佩那威斯献祭, 把家内之神奉为一家之保护神。威斯塔女神又是罗马城的保护神,建造神庙, 但不设神像,是以长明之火为威斯塔的象征,职位高的公职人员要到威斯塔神庙中祭神,每年 6 月 9 日罗马的有身份的名媛赤足朝拜威斯塔女神,祈求降福。又如维纳斯女神,后为爱神,原是果园的丰收女神,叫穆耳忒身或穆身客亚,是“山桃”神,每年收获季节要祭这位丰收女神,祈求保佑丰收。前期王政时代也有天神,天神多为男姓,他们虽受到尊重,但平日所祭的大都是女姓神,以及生活中的神,多与农作物有关。

神职人员。前期王政时代有无专职的祭司一类的神职人员,研究者们其说不一,但从威斯塔女神的祭祀情况及此神的演变和神话传说来看,他们应当有相对稳定的神职人员的存在。相传威斯塔神庙中的女祭司必须出身于名门,还要父母双在,年岁应在 6 至 10 岁之间,开始要保持贞洁,年长以后也

可以结婚生儿育女(约是 30 岁以后)。女祭司被奉为神明,污辱神明者要处以死刑,而死囚如果在路上遇到她,可以赦免罪行。

节日。祭神的节日有每年的户神节,为 12 月底 1 月初,祭户神;孤鬼节,

为 5 月 9 日、11 日、13 日;农神节,为 12 月 17 日,等等。在节日里罗马人

除向神献祭品外,还有歌舞相伴。如七丘节,每年 12 月 11 日举行庆典(此

节日可能是为了纪念居住在 7 个大山岗上的氏族部落结为联盟,后来对这个节日赋予宗教意义,要进行祭神活动),在这一天全体罗马人都从家里出来, 广场上有两组人跳“胜利舞蹈”,进行体育竞赛活动,演以神话为题材的戏剧等等,全城罗马公民一片欢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