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二]
案情:某服装厂与某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合同。其文本如下: 供货合同
卖方:某服装厂 买方:某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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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为买方生产 200 件工作服.买方向卖方提供所需布料 4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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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于 1992 年 10
月自备车辆将工作服送到买方处,运费由买方负担。交货时双方共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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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元。货到付款。卖方:某服装厂(章)
买方:某服务公司生产部(章) 1992 年 8 月 5 日
问题:请你指出以上合同的不完善之处。
参考答案:该合同不完善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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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不是供货合同实际应为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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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相应地由买方和卖方改为定作方和承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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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没有规定承揽方应得到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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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缺少合同主要条款中的违约金条款。双方应协商违约金的比例并写入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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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有规定工作眼的规格、型号、样式等,对原材料的名称、质地、规格也应在条款中加以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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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规定双方验收定作物的标准,应增加验收标准,或写明“按样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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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公司生产部不是法人,无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故应改为服务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