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二]

案情:某服装厂与某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合同。其文本如下: 供货合同

卖方:某服装厂 买方:某服务公司

  1. 卖方为买方生产 200 件工作服.买方向卖方提供所需布料 400 米。

  2. 卖方于 1992 年 10

    月自备车辆将工作服送到买方处,运费由买方负担。交货时双方共同验收。

  3. 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元。货到付款。卖方:某服装厂(章)

买方:某服务公司生产部(章) 1992 年 8 月 5 日

问题:请你指出以上合同的不完善之处。

参考答案:该合同不完善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该合同不是供货合同实际应为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加工合同。

  2. 合同双方当事人相应地由买方和卖方改为定作方和承揽方。

  3. 该合同没有规定承揽方应得到的报酬。

  4. 该合同缺少合同主要条款中的违约金条款。双方应协商违约金的比例并写入合同中。

  5. 合同中没有规定工作眼的规格、型号、样式等,对原材料的名称、质地、规格也应在条款中加以具体化。

  6. 合同没有规定双方验收定作物的标准,应增加验收标准,或写明“按样品验收”。

  7. 服务公司生产部不是法人,无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故应改为服务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