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九]

对江新公司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计背景:

某市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于 1994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0 日,

对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江新公司及其所属 18

个分公司 1993 年度和 1994 年 1 至 6 月 2 份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江新公司是中外运总公司设在江新市的分公司,经营储运业务已有二十

多年历史。该公司在对外贸易进出口运输方面承办的主要业务有:陆海联运、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空运输、空运快件等,下属 18 个分公司。该公司 1993

年末实收资本 2524 万元,资产总值 6160 万元,全年收入 1530 万元,实现利

润 284 万元。

审计方法:

第一阶段:根据财务指标提示情况分析疑点,拟订调查提纲,做好进审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进行实地调查,拟订审计方案等,确定审计重点。

第三阶段:依据财务指标分析和审计方案,全面实施审计,做好审计工作底稿,筛选和归纳查出的问题。

审计查出的问题:

  1. 在 1993 年 6 月末新旧会计制度接轨时,少计实收资本 111142620 元。
  1. 公司本部将应计入“实收资本”的 24659.48 元计入了“盈余公积金”;

  2. 海运代理公司将应计入“实收资本”的 42264.73 元计入了“应付福利费”。

  3. 汽车技术公司将应计入“实收资本”的 1044501.99 元列入了“资本公积”。

  1. 应调未调外币汇兑损益 1107543.83 元。

(1 ) 公司 1993 年末未按规定调整外币汇兑收益,导致少计收入389071.07 元,其中:公司本部 349621.90 元,海运代理公司 39449.17 元。

(2 ) 1994 年初,公司未及时调整因汇率并轨而产生的汇兑收益718472.76 元,其中:公司本部 63559.22 元,海运代理公司 254913.54 元。

3.1993 年度少体现利润 564592.86 元。

  1. 汽车技术公司 1993 年度少提折旧 73570 元;将应由职工福利基金、

应付福利费列支的职工节假日、野游等补助款 91870 元,分别列入了管理费用,仓储支出项下,挤占了储运成本。上述两项相抵后,多列费用少体现利润 18300 元。”

  1. 综合贸易公司 1993 年经销钢村一批,虚列成本造成 1993 年多列

亏损 427138.09 元。

  1. 海运代理公司将五个代收代支单位应缴该公司的劳务费 73844

    元未列作收入。

  2. 空运代理公司 1993 年材料报废残值收入 45310.77

    元挂“其他应付款”帐未列作收入。

处理情况:

  1. 关于少计“实收资本 1111426.20 元的问题。根据中外运《关于外运

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93)财运定第 43110355 号第

17 条的具体规定,企业要在 1994 年度作调增“实收资本”及相应调减有关各科目的处理。

  1. 关于应调未调汇兑损益 1107543.83 元的问题。根据《关于税制改革、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94)财工字第 42 号文第 6

条第 1 款“⋯⋯如为净收益,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

补以后年度亏损,或者留等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的规定,要在 1994 年度调

整帐目,即将此项收益 1107543.83 元转入“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

  1. 关于少体现利润问题。按照现行《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调增

    1993 年利润 564592.86 元。并按照《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征集办法》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的规定,补交“两金”计 141148.21 元。

审计建议:

针对该公司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局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要进一步加强对新会计制度的学习。从这次审计看,无论是公司本部

还是所属单位,在新旧制度转轨过程中普遍存在一些对新制度学习不够,科目运用不当、转轨无凭证、少计实收资本等问题。建议公司各级领导及财会部门要重视学习新制度,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以尽快适应新制度下的财会工作。

  1. 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会监督。审计发现,综合贸易公司存在借据报销、现金存取支出不合规定等基础工作差的问题。建议公司对其要加强监督, 避免产生大的违纪问题。

  2. 要改进外汇汇兑损益核算办法。这次审计发现,公司本部的外汇汇兑损益核算不符合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导致了少计利润,核算不真实的后果。今后要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正确核算外汇汇兑损益,达到真实、合法、合规, 准确反映企业的当期损益。

占评。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作出了恰当的处理, 同时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意见,符合《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