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所谓要素是指它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缺少其中一个因素,就不能建立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
- 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的通称。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等,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 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管理机关又分为行业性经济管理机关(如机械工业部、铁道部等)和职能性经济管理机关(如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务院设置的一些直属机构也是经济管理机关。在地方各级政府中,也相应设立了有关经济管理机关。上述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在市场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在多种经济法主体之间,但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企业是最主要的参加者,企业是经济法主体中最主要的主体。
- 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企业的内部组织是指隶属于企业,担负企业一定生产经营职能的分支机构、职能科室和基层业务活动的组织机构,除某些分支机构可以参与企业外部经济法律关系外,其他内部机构则只能参加企业内部的经济法律关系。企业的内部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参加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 成为经济法主体。企业的领导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工也可以参加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但他们这时不是以一般公民的身份,而是以企业成员的身份参加这一经济法律关系。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内的经济法律关系时就成为经济
法律关系的主体。
- 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村的专业户、承包户和其他经济法主体
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户以及公民个人,当他们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生经济权利和义务关系时也可以成为经济法的主体。比如国家税务机关和公民个人之间征纳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即是公民个人,公民个人就成了经济法的主体。又比如农户依法承包农村土地时,农户即成为经济法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它直接反映了经济法主体的要求和利益。
- 经济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依法做或不做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做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资格。比如,国家行政机关有权运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杠杆和价格政策,调控和引导企业行为;企业有权拒绝任何机关和单位乱摊派;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机关送交会计财务资料接受审查;企业有权要求任何部门不得强制企业对口设置机构等。经济权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经济职权
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时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国民经济决策权;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调节权;上级对下级部门的指挥权;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权、审核权、许可权等。
②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物权,是所有者对自己财产享有的一种独立支配权。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③经营管理权
经营管理权是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依法享有的权利。这种经营管理权包括人、财、物、产、供、销等项权利。如:经营方式选择权、生产经营决策权、物资采购权、产品销售权、人事管理权、资金支配使用权、物资管理权等。
④请求权
请求权是指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享有的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和要求国家机关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主要有:要求赔偿权、请求调解权、申请仲裁权、经济诉讼权以及申请破产权等。
- 经济义务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
经济义务主要包括:贯彻国家的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经济管理职责;完成指令性计划;履行经济合同和协议;缴纳税金;不侵犯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
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没有客体,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就会落空。因此,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十分广泛,主要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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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这是指由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流通物中包括货币和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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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这是指经济法主体力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组织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行为等。又如,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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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成果,这是指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