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的影响

行政区是制订和执行国民经济计划的实体。在计划经济时期,进行全国性生产力布局,往往要照顾行政区的利益,力求在各行政区间做到平衡。例如,60 年代我国基本上按一省一个大化肥厂和一省一个中型钢铁厂部署工业。有的行政区缺乏必要的资源条件,勉强建立工厂后经济效果并不理想。

我国省一级行政单位有较大的经济权限。跨省的物资流通每每受省级行政区束缚。例如,上海到杭州的铁路距离 189 公里。上海市的城市人口等于杭州六倍。按照城市吸引范围的断裂点公式,上海和杭州两市吸引范围的分界点在沪杭铁路上离杭州 50 公里左右处。嘉兴市西距杭州 91 公里,东距上

海 94 公里,处在上海市的吸引范围内。然而,嘉兴市在行政上属浙江省管辖, 不少物资和商品要经过杭州调拨。

由于行政区的干预,有些商品出现“十里不走,走三十里”的现象。如果摆脱行政区的束缚,按照合理流程走捷径,可以节省不少流通费用,可以节约流通时间。我国商业系统提出按“经济区”调拨商品,实质是消除行政区在流通上的束缚。1979 年以来,安徽省合肥市与六安、巢县两个专区按照合理运输线路调拨商品。肥东、肥西、舒城、金寨、霍山、庐江六县由合肥进货时,不必经过六安、巢县倒运,节省大量运费。